工程做完了甲方不给结算该怎么办

如题所述

当工程完工后,如果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结算款项,承包商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与甲方确认无争议的项目成本,并列出有争议的项目。如果甲方没有协商的诚意,承包商可以尽快对整个竣工结算成本或有争议的部分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承包商需要提交书面申请,包括申诉人姓名、职业、住址、工作单位,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被申诉人的情况;申诉请求和事实根据;委托代理人的资格及代理权限;申斥日期等。如果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将组成仲裁庭,拟定仲裁方案,并在开庭前4日前将仲裁庭组成人员、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如果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后,应当制作仲裁裁决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如果甲方仍然拒绝支付工程款,承包商可以要求支付工程款和工程实际交付之日起计算的拖欠工程款的利息,并可以要求发包人按照计算的竣工结算成本支付工程款。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发包人应当提出竣工结算审查意见,否则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报告。如果发包人延迟审查竣工结算报告,承包商可以要求发包人按照计算的竣工结算成本支付工程款。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有按月结算方式、竣工后一次结算方式、分段结算方式、目标结算方式和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如果工程价款无法支付,承包商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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