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年级学生的优秀标准是成绩达到90分以上。根据新课程标准,四年级学生应达到以下要求:
1. 在语文学习方面,应培养爱国主义情感和社会道德品质,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正确的价值观,提高文化素养和审美情趣。
2. 应认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吸收民族智慧,关心当代文化生活,尊重多元文化,吸取人类优秀文化的营养。
3. 应培养对祖国语言文字的热爱,建立语文学习的自信心和良好习惯,掌握基本的语文学习方法。
4. 在发展语言能力的同时,应发展思维能力,激发想象力和创造力,逐步养成实事求是、崇尚真知的科学态度,掌握科学的思想方法。
5. 应能主动进行探究性学习,在实践中学习、运用语文。
6. 应学会汉语拼音,能说普通话,认识约3500个常用汉字,能正确、工整地书写汉字,并具备一定的书写速度。
7. 应具备独立阅读的能力,注重情感体验,有丰富的积累,形成良好的语感。学会运用多种阅读方法,能初步理解和鉴赏文学作品,受到高尚情操和趣味的熏陶,发展个性,丰富精神世界。能阅读浅显的文言文。九年课外阅读总量应在400万字以上。
8. 应能具体、明确、文从字顺地表达自己的意思。根据日常生活需要,应能运用常见的表达方式进行写作。
9. 应具备日常口语交际的基本能力,在各种交际活动中,学会倾听、表达和交流,初步学会文明的人际沟通和社会交往,发展合作精神。
10. 应学会使用常用的语文工具书,具备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
在阅读方面,学生应:
1. 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
2. 默读有一定的速度,每分钟不少于300字。学会浏览,扩大知识面,根据需要搜集信息。
3. 能借助词典理解词语的意义,联系上下文和自己的积累,推想课文中有关词句的意思,辨别词语的感情色彩,体会其表达效果。
4. 揣摩文章的表达顺序,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初步领悟文章基本的表达方法。在交流和讨论中,敢于提出自己的看法,作出自己的判断。
5. 阅读叙事性作品,了解事件梗概,能简单描述自己印象最深的场景、人物、细节,表达自己的喜好。阅读诗歌,能把握诗意,想象情境,体会诗人的情感。受到优秀作品的感染和激励,向往和追求美好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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