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转让后需要保留哪些资料?

如题所述

随着我国商标所有权的不断增加,越来越多的企业认识到商标的价值。商标不仅是企业品牌的代表,也是一种无形资产然而,在企业经营过程中,由于种种问题,企业往往面临资金短缺、重组等突发事件。当这些情况发生时,转让商标以弥补损失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但是,商标转让并非一蹴而就,尤其是商标转让后留存的材料。商标转让后需要保留哪些资料?接下来,八戒知产商标网将为您解答。

商标转让完毕后,我们需要的保留的资料:

(1)有关本商标的全部文件原件:

商标申请代理委托书原件

商标注册受理通知书原件

商标驳回或部分驳回通知书原件

商标复审代理委托书原件

商标驳回复审受理通知书原件

商标核准注册证原件

(2)本商标转让过程中产生的文件原件:

商标转让申请书原件

商标使用授权书原件

商标转让合同原件

商标转让代理委托书原件

商标转让公证材料原件

商标转让受理通知书原件

商标转让核准通知书原件

(3)核准转让需要的时间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九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向商标局提出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转让注册商标的申请手续,由受让人办理。商标局可以在半年左右批准,并向受让人出具相应证明,自公告之日起,受让人真正享有商标专用权。

现在商标转让的时间大约是半年到一年商标转让人与受让人签订商标转让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转让方和受让方均需提供年检有效、盖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材料是真实的和公证的,一般没有风险如果材料有问题,没有许可证,或者公章不是原来的公章,都可能导致转让不成功。如果您还有任何问题,请咨询八戒知产商标转让网的客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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