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定的样品家具,已经付全款了,现寄存在展厅,装修完送货。
我想问的是:如果因为非质量原因不想要了,还能退吗?我想先咨询一下《消法》有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商家什么意见暂不关心,所以您的回答不要集中在“先问问卖家。。。”
Ps:因为样品尚未发货,不存在定制、耗材、运费的问题,所以真的不喜欢了(不是我定的,但是现在退货的意见基本统一了)也不好硬塞进家里吧。。。我想这种情况应该算是违约了,如果退货要付一定百分比的违约金还是有别的解决办法。。。不太清楚,请高人指点一下,谢了先^^
我是准备要付违约金的,协商是肯定免不了的了,想想都烦。。。关键是这个额度..5%..10%..不会让我赔30%以上吧,要是根本不给退又是怎么个解决办法呢?换货也不要吧,实在是不喜欢,家具风格问题。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购买商品时,在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如果无质量问题 ,全款退货是不可能了 ,只能协商付一定的违约金了 ,这个事情要尽快解决 ,毕竟商家想尽量早点把样品处理出去的 ,不要耽误太多的时间 ,商家就更不愿意退了。
扩展资料:
修订后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新《消法》”)即将实施。这是自该法1993年颁布后的首次修订。对于 家居 行业,新《消法》的实施,将对消费者权益保障与时俱进,更加细化,同时也促进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新《消法》第29条规定: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新消法规定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经营者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参考资料:人民网-《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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