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暑假社会实践报告相关信息

外国语学院2009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要求:以大学生全面发展为目标,促进社会实践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灾后重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学院跨越发展做贡献.
09年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排: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自主创业、灾后重建”为主题,突出“一个中心,四个服务”,即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中心,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学院发展,服务校园文化建设,服务学生就业创业。积极发挥实践的育人功能,使学生在实践中达到“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的目的。
二、活动主题:科学发展、自主创业、灾后重建
三、活动时间:2009年7月——2009年9月
四、活动内容:1、“100元”创业(详见附页) 2、服务灾后重建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灾后重建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社会事业,需要各方面力量广泛参与,青年大学生更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灾区建设、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入广大农村,开展灾区发展情况调查、灾后重建志愿者服务、农村发展现状调查、农村政策宣传、支教扶贫、艺术团慰问演出等实践活动。实践结束后,上交调查报告、团队总结和个人感受等材料。 3、专题社会调研:.
组织学生按就近就便原则,结合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开展社会调研,关注时事,了解社会发展热门话题,积极思考,把握时代发展特点,也可到其他领域进行有针对性的调研。要求要完成内容详实和具有参考价值的调查报告,并注意收集企业风采展示材料(画册、光盘等)。
五、组织形式:(一)个人层面:可回家乡进行暑期社会实践并于下学年开学两周内将成果统一交回院团委实践部,实践部评出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并对学生个人进行表彰。 (二)团队层面:结合社会实践活动主题由院团委牵头可在本学院自行组队,也可面向全校组建团队。鼓励学生会、社团等学生组织组建团队,指导老师做好指导工作。原则上每队5-10人,实践天数5—10天。
六、工作要求:1、充分重视社会实践活动,积极投入人力、物力,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工作,加强领导;落实各团队指导老师。
2、实践团队积极发挥教师作用,聘请有经验教师任指导老师参与实践活动的策划、组织、实施。提倡专业教师、学生辅导员任带队老师进行指导。
3、紧紧围绕文件要求的主题组队和策划,要求主题鲜明,方案周密,注重实效。每个团队要有详细策划书,包括团队组成结构、活动内容、实践目标和经费预算。4、实践部将组织检查各团队活动情况。实践结束后按预定目标和要求检查评比。
七、总结和表彰:社会实践结束后团队和个人要及时总结,按要求做成书面材料上交学院,包括团队总结报告、个人实践感受、实践照片、媒体宣传、社会反馈和DV短片等资料。学院将对今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进行全面总结、表彰和奖励,实践效果好的团队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并举办暑期社会实践成果展。
附录:结暑期社会实践中组织开展“100元”创业计划,拟招募创业团队10支。
活动时间:2009年7月——2009年9月
活动内容: “社会实践与教学计划中专业实践环节相结合”原则,引导学生自主创业提高就业意识。学生自由组织创业团队并确定创业题目。申请人先填写《“100元”创业计划申请书》并阐述详细创业计划。6.25前递交实践部。评审通过并立项的学院给予每队100元资助经费。
“项目不限、经费自理、自负盈亏”,各团队自行负责并遵守现行法律法规。若活动过程中产生相关纠纷等,带头人自行负责
要与这个报告要求相关的资料都可以 不一定要很准确 要是有很好的材料我会追加高分的 时间紧迫 大家快点哦 可以从材料里面选择一个角度 一个面来思考的

  大学生打工调查报告
  调查目的:随着大学的普及教育和大学生的就业形势越来越困难,现在的大学生们也逐渐的感觉带了“危机”的存在。因此很多大学生选择在课余之中选择打工锻炼自己,所以我们对在校大学生做了详细调查报告。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
  打工方式:
  现代大学生在选择打工种类时,22%的大学生选择网络公司;4%的大学生选择暑期教师;19%的大学生选择市场调研员;13%的大学生选择营销策划员;16%的大学生选择做志愿者;9%的大学生选择做促销;5%的大学生选择到快餐厅做钟点工;12%的大学生选择其它。随着社会的变革和思想观念的转变,大学生打工的形式开始变得异常丰富起来:从传统的家教、推销、文秘、打字、抄写、翻译到现在的保险代理、网吧管理员、市场调研员、快餐店钟点工、代客泊车、导游等。
  时间安排:
   35%的人愿意随机选择时间,29%的被调查者能够接受每周2-3天的打工时间。29%能接受每周3-4天。 在有过打工的经历的人群中大多数的大学生(55%)只有过一两次打工经历,也就是说大多数的学生只是尝试了一下,并没有把打工作为一种主要经济来源。在外地上学的学生大多数(83%)都有在校期间打工的经历。当被问到上课时间如果和上课冲突的时候,只有13%的学生会坚持打工,大多数的学生都会选择放弃打工,不耽误学业。 被调查的人群里的暑假计划,选择补习的占48%(大三50%,大二38%),选择休息的占26%(大一40%,大二38%,大三2%),选择出游的占21%(大一14%,大二25%),只有2%的被调查者选择在暑假打工。 调查显示:虽然打工的人数越来越多,大多数的学生没有把打工当作很重要的事情,在时间的安排上还是以学业为主,利用课余的时间来才来做一些兼职。在假期里,学生们主要还是在学习、充电,准备考一些证书,或是为下学期做准备。 
  找工的渠道: 朋友介绍占39%,亲戚介绍占23%,通过招聘广告占23%,通过学校占
  19%,中介占16%,。 中介的力量在逐渐减弱。由于中介公司在现在还存在一些问题,报道中介公司的欺骗行为的报道也随着打工学生的越来越受到重视而与日俱增,这些负面报道会影响学生的选择。为避免中介的烦恼,现在很多用人单位直接到学校招聘,学校方面也在做积极的工作,设立一些勤工助学机构为学生提供安全的便利。 对于许多大学生来说,暑期打工不仅可以获得报酬,同时还可实践课堂知识,开拓视野。然而,在学生们打工热潮涌动的背后,却也存在着许多令人不安的因素,很多学生虽想打工但苦于多方求职无门,学生们也希望能通过保障自己利益的方式找到工作。但事实上,绝大多数学生外出打工都是自主行为,并不通过学校的相关机构。所以学校所能起到的管理协调作用十分有限。 在调查中,我们还能可喜地看到,有一些人通过网络联系自己的工作单位,这种方式无疑扩充了的学生的眼界,变被动为主动,能有选择性的打工。 
  打工的目的:
  通过打工最主要想锻炼自己的占50%。16%的调查者打工是为了助学。选择打工为了消磨时间的占3%。可以更早的接触社会的24%。其他的有13%。从以上的数据显示,想要在大学期间锻炼好自己的人占了大多数。他们都期望能在打工中变成熟,获取宝贵的社会经验则是他们最基本的想法。对于家境贫寒的学生而言,少少的助学金虽然在一定的程度上也帮助了他们在资金方面遇到的问题。打工则可以帮助他们解决一些问题。如赚取他们的生活费,买学习资料的费用等。同时打工不仅可以赚到钱,还可以丰富个人经历,以便在以后走出社会打下很好的基础。现在的用人单位在招聘人才时往往要求有工作经历,大学毕业生虽然没有工作经历,但若有“丰富”的打工经历,在毕业求职时也是一个重要的砝码。

  你期望的月收入是多少?
  600以下的占有5%。600—800的占10%,800—1000的占19%,1000—1200的占31%,1200以上的占34%。
  维权途径方面:
  调查报告集中反映出了大学生维权困难的问题。无劳动法律保护造成了大学生劳动维权途径的狭窄,无维权渠道(维权途径狭窄)已成为大学生劳动维权的一块顽疾。调查显示只有少数学生会选择在权益受损时使用法律维权和寻求学校帮助,而绝大多数的同学则选择放弃维权。放弃维权的原因是维权费用太高和维权时间太长。参与打工的在校大学生与用人单位没办法确定劳动关系,所以不在《劳动法》调整范围内。如果大学生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就必须通过《民事诉讼法》提起诉讼。但这样做,成本高、效益低、速度慢,对大学生来说非常不划算,所以维权的大学生寥寥无几。
  家长对子女打工的态度:
  在对家长能接受的兼职工种进行的调查显示:家教占58%,服务生占19%,销售占6%社会调查占1%。 另外23%的学生接受过老师的帮助来找兼职。 这里来看,大多数人还是支持学生打工行为的。家长们希望的是孩子初入社会能不受骗,还能发挥自己的特长。很多家长对于孩子做一些一些体力活和一些简单劳动都持有一些意见,认为都是大学生了应该做一些高级的工作,然而这与没有任何专业特长的大学生无疑是一种矛盾。 结束语,维权的提醒: 在调查的学生中,只有2%的人会在选择职业的时候看重自己的权益。而在打工中有63%的人都多多少少有自己权益受到伤害的经历。这说明了学生的维权意识比较差。援引中国青年报报道: 维权率只有10%。打工的大学生被侵权后,大多只能有泪往肚里咽。 刘昊斌说,用人单位不愿与在学大学生确定劳动关系,是因为一旦确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要为之开立社保账户。而大学生既使整个假期都用来打工,时间最长也只有一两个月,而且大学生打工单位非常不固定。 《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规定,《劳动法》对劳动者的适用范围包括3个方面: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的工勤人员;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的非工勤人员;其他通过劳动合同(包括聘用合同)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顾问邱宝昌律师认为,只要大学生通过自己的知识和体力提供了劳务,就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应该同正式员工一样享受同等的作息时间、安全保障、工资待遇等。但大学生以教育实习名义到企业工作的情况除外。 由此,大学生们应该主动保护自己的权利,大学生应该增强法律意识,利用法律武器,假使在短期的兼职工作,也应该对自己的权益做出应有的维护。
  结论与建议:
  以上就是本次社会调查的情况。我们发现有部分的父母不支持他们的孩子在校期间打工;我们发现通过中介找工作的人越来越少了;很多人都希望有高的报酬,没有高的报酬不会去做这一份工作;有很多人都希望自己可以选择工作的时间。在调查的学生中,只有2%的人会在选择职业的时候看重自己的权益。而在打工中有63%的人都多多少少有自己权益受到伤害的经历(劳动工资过低,劳动时间过长,老板刁难等等)。这说明了学生虽有法律意识,却无维权勇气。打工的大学生应该提高警惕,但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则尤为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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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09-03
XG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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