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7月27日有票货跟另一家出口企业拼装一个整柜的,报关后货代通知我们的货被海关查验,随后因为是当天截关的柜子赶上这个航次,就是处理了.我们跟货代要查验通知单,被告之正本有章的查验单已经在处理后交还海关拿不出来的,所以才传了一个和查验单格式一样自己打印的单子过来,对此我们有理由觉得这票查验做假.
至到今天通过同柜的另一家(货代是他们找的)告诉我们一个网站"宁波港口ECI中心"查到我们这个柜子的海关查验移箱时间跟海关放行时间,移箱完成时间是7月27日14:56分,而放行时间2家的分别是:我们的是7月27日14:02,另一家是17:36,看到这个结果,是可以确信这个箱子是查验了,但是查验的不是我们家的货,而是另一家跟这个货代定舱的出口公司.
现在我不大明白这个放行跟查验移箱的先后顺序.是查验好后才能放行,还是放行了再有可能查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