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时,女儿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出嫁不影响继承权,依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但是,如果父母留有有效遗嘱或遗赠协议指定由其他人继承遗产、没有指定让女儿继承,女儿就不能再继承遗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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