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医疗事故吗?

我母亲于2008年10月检查出患有直肠癌中晚期。手术过程中发现癌细胞侵及到子宫,并做了子宫全切除手术。经术后检查,子宫未出现癌变。术后出现了直肠阴道瘘,医院因为治疗瘘而错过了化疗最佳时期,导致出现骨转移,母亲于今年7月去世。请问:这次手术属于医疗事故吗?

直肠癌主要是放疗,化疗的意义不大。

中晚期的癌症都是已经出现浸润转移的了。直肠癌手术为了达到根治效果是可以切除子宫的,即使子宫目前没有发现转移病灶(癌症的手术原则就是扩大切除范围,尽可能的切断一切转移途径)。

直肠阴道瘘是这个手术比较容易发生的并发症。

我想说的是,这种病本身就容易骨转移,不会因为在化疗最佳时期打了化疗就不出现骨转移。术后出现了并发症,只要在合理范围内是不能算医疗事故的,否则的话没有医生敢做手术了。具体到您母亲的手术,您可以复印当时的病历手术记录找这方面的专家咨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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