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可不可以自开劳务发票

如题所述

可以的,如果您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请您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您是临时取得收入的个人,请您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同时缴纳应当缴纳的税款。

开具劳务发票时应携带以下资料:

1、劳务发票开具申请单

2、税务登记证副本及经办人身份证

3、临时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4、支付工资清单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单位和个人领购发票时,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报告发票使用情况,税务机关应当按照规定进行查验。

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禁止非法代开发票。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发票使用登记制度,设置发票登记簿,并定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票使用情况。

第二十八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

第二十九条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务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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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3-25
个体工商户可不可以自开劳务发票
第2个回答  2016-04-25
可以的,如果您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个体工商户,请您到主管地税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申请领购发票。 如果您是临时取得收入的个人,请您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同时缴纳应当缴纳的税款。办理代开发票时,需要您携带身份证明、相关合同协议,若每次申请代开面额1000元以上者,还需要您提供对方付款证明。需要缴纳的税种,将根据您从事经营业务的性质,由主管地税机关确定。 具体情况和手续,请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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