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亲戚在上班途中为了躲避行人不小心摔伤造成骨折,送往医院,这算不算工伤?急需在线等待

我的亲戚在上班途中为了躲避行人不小心摔伤造成骨折,并且是公司要求提前上班,骨头都已经翻出来了,做了手术,伤得很严重,公司到底有没有责任,这算不算工伤?急需在线等待
是骑的电动车,今天早上6点多钟..公司要求要早去,今天加班 谢谢

你好:有点麻烦,参考下面的(六)

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你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你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你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追问

谢谢~~非本人是第三方造成的事故吗,但是我看了一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规定》里面一条以上下班为目的,可以算工伤,这是新出的法律吗?但是这是她自己为了躲避行人自己不小心摔倒的,而且公司不承认,她和她丈夫都是在这个公司上班..谢谢,麻烦能在说的详细点吗~~万分感谢..她还有两个孩子

追答

下面的解释,只是界定了何为“上下班途中”。出事地段有没有监控录像?
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没有责任认定书,就不能适用上述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规定》第六条 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情形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佃听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追问

肯定有有监控录像。就是说没有第三方的因素,只是自身造成的的话也算是工伤?

追答

说没有第三方的因素不能算是工伤。没有交通部门的责任认定书就不能。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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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2-11
10
你好,具体是否有没有工伤,你需要拿出证据,到劳动部门去申请工伤鉴定,在进一步明确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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