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年以前的工龄和社保什么关系

事情有点复杂。
我是于1985年进入分公司工作,1992年开始休产假,1994年后产假满后,就找单位要求工作机会一直到1998年,但是那时候效益不好,就一直让待岗。生活费那些从94年开始一直都没有发过,劳动合同也没签过,劳动关系也没解除。然后98年的时候分公司注销了。当时不知道也没有要求补偿什么的。现在才知道民事责任是在总公司,可以去找总公司补偿,今天去找了总公司,总公司托拖说以前的分公司已经解散了,他们不负责只负责保存档案,然后建议我说去找社保,他们提供工龄档案。然后因为我是从85年工作到94年的一共9年,一共交15年社保,现在减去工龄就只交剩下6年就可以。然后有几个问题想问问。

第一,我从06年可以买社保,到今天已经9年了,而且单位从来没有给我交过社保钱,我想问问,这样去找社保,他们还可以算那9年工龄而且把15年限期减去吗。另外如果减去了,我多交的那3年怎么办,现在47岁。
第二,不想把事情闹大,如果社保不承认的话,单位也不负责,去申请劳动仲裁的话,赢的几率大吗,证据很齐全,就是担心事情过了那么久,有没有时效什么的。
谢谢

在这里问问题是没有用的。直接听总公司的去社保局办理。您觉得不满意的可以去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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