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别康桥的解析

两道题:
1、作者在文章最后说不带走一片云彩
为什么作者不带走一片云彩
2.为什么作者说自己的自我意识是康桥所胚胎的?

《再别康桥》是一首优美的抒情诗,宛如一曲优雅动听的轻音乐。1928年秋,作者再次到英国访问,旧地重游,勃发了诗兴,将自己的生活体验化作缕缕情思,融汇在所抒写的康桥美丽的景色里,也驰骋在诗人的想象之中。
全诗以“轻轻的”“走”“来”“招手”“作别云彩”起笔,接着用虚实相间的手法,描绘了一幅幅流动的画面,构成了一处处美妙的意境,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爱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的无可奈何的离愁,表现得真挚、浓郁、隽永。
这首诗表现出诗人高度的艺术技巧。诗人将具体景物与想象糅合在一起构成诗的鲜明生动的艺术形象,巧妙地把气氛、感情、景象融汇为意境,达到景中有情,情中有景。诗的结构形式严谨整齐,错落有致。全诗7节,每节4行,组成两个平行台阶;1、3行稍短,2、4行稍长,每行6至8字不等,诗人似乎有意把格律诗与自由诗二者的形式糅合起来,使之成为一种新的诗歌形式,富有民族化,现代化的建筑美。诗的语言清新秀丽,节奏轻柔委婉,和谐自然,伴随着情感的起伏跳跃,犹如一曲悦耳徐缓的散板,轻盈婉转,拨动着读者的心弦。
诗人闻一多20年代曾提倡现代诗歌的“音乐的美”“绘画的美”“建筑的美”,《再别康桥》一诗,可以说是“三美”具备,堪称徐志摩诗作中的绝唱。

一、 构思巧妙:
气氛轻松。
古往今来,离别总给人一种沉重悲伤的感觉。江淹在《别赋》中感叹:“黯然销魂者,唯别而已矣!”道出了离别让人黯然销魂的特点;《西厢记》中崔莺莺在送别张生去赶考时,眼中之景却是:“晓来谁染霜林醉,总是离人泪。”眼中景即是心中情啊,二人分别时的眼泪,把秋景都给染红了,可见离情多么浓重;《雨霖铃》中柳永在同歌伎女友告别的场面更是沉重:执手相看泪眼,竟无语凝噎。悲伤得都说不出话来,哽咽了。但徐志摩的《再别康桥》营造的却是一种淡淡的伤感,贯穿于全诗的“轻轻的”“悄悄的”“沉默”等词给诗歌营造了一种轻灵飘逸的氛围。
意象新颖。
诗人离别的对象不是人,而是“云彩”“青荇”“金柳”“星辉”等可爱的景物,这些意象的存在,淡化了离别之情,而重于对康桥美丽景物的描绘,营造了一种清新之感。
二、情景交融。
诗人把离别的主观情绪融于康河的客观风物,康河的风物是美丽而有灵性的,带有诗人柔和飘逸的风度,与诗人的感情融为一体。
我轻轻的招手,作别西天的云彩 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云彩本不可告别,云彩也不可能带走,然而云彩这个意象的存在,让我们感到了诗人离别康桥时淡淡的伤感,虽然有离别的伤感,然而作者没有沉溺于伤感,而给人一种飘逸轻灵和洒脱之感。
那河畔的金柳,是夕阳中的新娘,波光里的艳影,在我的心头荡漾。这里,诗人把康河畔的柳树比喻成新娘,不但点出了柳之美,而且也传达了对康桥的恋恋不舍。这种眷恋,已经不是由诗人眼睛流漏,而是深入到了诗人内心。
软泥上的青荇,油油的在水底招摇,在康河的柔波里,我甘心做一条水草。这里写青荇对他“招摇”,招手,打招呼,让他再呆一会,再看看母校。这儿的青荇,多么有人情味啊,然而青荇本是没有意识的,应该是诗人运用了拟人和移情的修辞手法,把作者依依不舍的情感转移到青荇身上了。作者眷恋母校,原作母校的一草一木,而且是“甘心”,更加强烈的突出了诗人对母校的深厚情感。
那榆阴下的一潭,不是清泉,是天上虹,揉碎在浮藻间,沉淀着彩虹似的梦。诗人把拜伦潭比喻成天上虹,写出了夕阳下的拜伦潭波光鳞鳞的美,虹这个意象也蕴含着人的希望理想和追求,暗示着拜伦潭边也记录着诗人读书学习恋爱的美好时光。
物是人非,拜伦潭还是美丽如初,可是诗人美好的时光已经一去不复返了,看到这潭水,诗人好像又回到了过去。自然地引起诗人对过去美好时光的追寻。到康河里去泛舟,水波和星光交相辉映,以至诗人情不自禁的要“放歌”。然而却不能放歌,因为诗人并没有寻到往昔的美梦,又回到了离别的现实,而现实是“悄悄”,是“沉默”,整个康桥也都寂静了下来。诗人由寻梦的情感高潮陷入了依恋无奈而惆怅的情感交织。
这样,全诗由三个轻轻的写起,又有两个悄悄的收束,运用回环对应的结构,使全诗成为一幅幅流动的画面,细致入微地将诗人对康桥的依恋对往昔生活的憧憬,对眼前离愁的无奈,表现得真挚、细腻而又隽永,亦景亦情,情景交融,如肖邦的一首小夜曲,轻柔而婉转。这离别之情,轻灵飘逸,如梦如幻,就像天空里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诗人的波心。
三美兼具。
徐志摩是“新月派”的代表诗人,新月派的创作蹈行“三美”主张,即“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再别康桥》一诗,可以是“三美”兼具,堪称徐志摩诗中的绝唱。
绘画美:是指诉诸视觉形象的选择和使用,能充分体现我国象形文字在状形绘色方面特点,富有色彩感。《再别康桥》一诗选用了色彩明丽的词语,如夕照下的“金柳”,波光里荡漾的“艳影”,“青荇”“虹”等,就是一幅幅彩色鲜明的画面,而“招摇”“揉碎”“漫溯”又是赋予画面一种动感。
音乐美:是指音乐琅琅上口,错落有致,富有韵律感和旋律感。《再别康桥》一诗每一行诗基本上由三个音节组成,每一诗节里,二句和四句的末尾字押韵,这样就形成了强烈的节奏感,舒缓的韵律感,犹如肖邦的小夜曲,轻柔而委婉。开头和结尾回还呼应,增强了音乐性。
建筑美:是指诗的形体结构的美感。《再别康桥》全诗七节,每节四句,字数大体相近;每一诗节,单行和双行错开一字,这样就形成了诗的形体的均衡,对称和多样统一,但又避免了诗形过于方正二产生的那种板滞的缺点,给人以视觉的美感。
《再别康桥》作为一首离别诗,以其轻灵飘逸的情感和优美的康桥景物以及这首诗的完美的形式,显示了徐志摩的才情和个性,也成了中国20实际一首最为出色的离别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6-12-01
首先要了解再别康桥的背景
关于《再别康桥》的写作时间和缘起也有几种说法。一种说法是,1920年徐志摩远渡重洋,从美国到英国研究文学。在伦敦剑桥大学,他以一个特别生的资格,随意选科听课,度过了一年多真正悠闲自在的日子。据他后来回忆,这是他一生中最幸福的日子。在风景秀丽的康河两岸,他仰卧在有星星黄花点缀的葱绿草坪上,或看书,或看天上的行云。有时到碧波荡漾的康河里划船。他完全陶醉在大自然的怀抱里,临到他要离开伦敦的前夕,在一个美丽的黄昏,他在康桥上漫步,流连忘返,写下了这首诗。

另一种说法是,此诗作于徐志摩第三次欧游的归国途中。时间是1928年11月6日,地点是中国海。7月底的一个夏天,他在英国哲学家罗素家中逗留一夜之后,事先谁也没有通知,一个人悄悄来到康桥找他的英国朋友。遗憾的是他的英国朋友一个也不在,只有他熟悉的康桥在默默等待他,一幕幕过去的生活图景,又重新在他的眼前展现……由于他当时比较尽快,又赶着要去会见另一个英国朋友,故未把这次感情活动记录下来。直到他乘船离开马赛的归国途中,面对汹涌的大海了辽阔的天空,才展纸执笔,记下了这次重返康桥的切身感受。
徐志摩曾三次来到康桥。

第一次是1921年到1922年,他从美国来到剑桥大学研究院进修。学习期间形成了资产阶级的人生观和文艺观。对于爱、美与自由的单纯信仰,产生了他为之倾心的社会理想。换言之,剑桥所体现的英国式文明,形成了他所向往追求的康桥理想。他把康桥当作他“生命的源泉”“精神的依恋之乡”。兴趣也转向文学,喜爱写诗。回国后写诗《康桥再会罢》。

第二次1925年4月重游,归国后写散文《我所知道的康桥》。

第三次是1928年8月,写下了《再别康桥》。
诗人三次离别康桥时的感情也迥然不同,第一次依恋,第三次再别时心情大不相同,因为回国后帝国主义的侵略和军阀统治下的旧中国,使他痛感康桥理想主义的破灭,以由“单纯的信仰,流入了怀疑的颓废”。所以在《再别康桥》中,已然找不到写《康桥再会罢》时的那种热切依恋。虽然也歌咏了康河的美,但更多流露出自己孤独寂寞的情绪,诗人以缠绵凄婉的笔调,微妙展露了因“康桥幻想”幻灭而无限哀伤的情怀。
语言上用迭字强化感情,营造了一个宁静、沉郁的别离气氛,定下了全篇感情的基调,产生了一种轻灵柔和和回环的音乐美感,朗诵时富有一种音节的节奏感、韵律感。
把诗人理想幻灭后的失望、无奈的伤痛、孤寂、落寞的感情表现的更为真切、深切和动人。

然后回答你的问题
1 不带走一片云彩,因为作者的签证即将到期,他渴望生活在西方自由民主的社会之中,但却没有办法,只能回到战乱中的中国,另外,对激进的徐志摩而言,不带走一片云彩,也是指作者无法把西方的先进思想带入保守的中国

2徐志摩多次在诗歌作品中提到对西方自由文明的向往,而且,通过我上面对写作背景的介绍,也能了解到,康桥,对于作者而言是心中的一片天堂,作者是按照心中的天堂的模样而写出的这首诗的

不知解释是否满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