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今年和一个女人领了结婚证,婚后没多长时间那个女人就跟我谈到将来我父亲去世后遗产的问题,她说他俩是合法夫妻,我父亲的存款和两套房子她有优先继承权,如果我父亲没立遗嘱以后他所有的财产都跟我无关,我说你是他妻子我还是他亲生女儿呢。她说房子和存款她都要,而且自己是老师不会弄错,要我不用费力去查资料。
我父母在9年前离婚了,我判给了我妈。当时是在法院办理的离婚手续,房产证上户主写的是我爸的名字,离婚协议里有一条是写这个房子他俩谁也不要,留给我,但是一直没办理过户手续。另一个房子户主是我奶奶,但是直到我奶奶去年过世我爸也一直放在那里没管。
我和父亲感情一直很好,他每天生活得很快乐。直到这个女人的出现,现在我和她的矛盾已经是公开的了,父亲夹在中间很为难也很难过,我能理解他,如果立了遗嘱或是将房产过户肯定会影响他们的夫妻关系,他要负起做丈夫的责任,毕竟没有哪个妻子愿意丈夫过世后一分钱都不留给自己。他俩之间没有什么矛盾冲突感情不错,现如今不立遗嘱的话又担心我会有想法。本来我根本没意识到父亲以后的问题,父亲找到了后半生的幸福,我本应该高兴,可是现在这个问题既然提出来了就无法回避,他不快乐,我也高兴不起来。朋友帮我分析事情的利弊,这个女人还有个随前夫生活的儿子,将来她继承了我爸的遗产间接也有那个孩子一份。大家都劝我让我跟她争,与其让我爸一时郁闷也不能便宜了那个女人。说实话面对趾高气昂的她我很气愤,但是考虑到我父亲又犹豫了。在做决定前我想弄明白几个问题,请大家不吝赐教(别复制粘贴一大篇):
1、如果将来我父亲过世了,这个女人说的话有法律依据吗?
2、如果我父亲不写遗嘱,也不将房子过户给我。那么是之前他和我母亲的离婚协议有效,这个房子只有我有权继承;还是应该将房子给他现任的妻子继承,或者我和这个女人按一定的分配方法两人各继承一部分呢?另外存款之类的东西应该如何分配?
3、我奶奶的房子只有我爸有继承权还是我和我爸都有?
4、继承遗产需要交税吗?如果要交应该是百分之多少?
首先,如果属于以下情况可以适用法定继承相关规定进行财产分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如果不是以上情况,财产按照遗嘱,遗赠等书面表示进行分割。
其次,如果按照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有如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最后,继承的份额问题。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各自应当继承的份额,在各国的继承法中一般规定为等量均分,在中国,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份额,应当首先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还应考虑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尽扶养义务状况和各继承人的生产、生活状况。如果情况相近或者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平均分配。对于婚姻、血缘关系以外的受死者生前扶养的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人,或者扶养过死者的人,他们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但是为了维持他们的正常生活,鼓励相互扶养,应当从遗产中分给他们一部分,在经济上加以照顾,体现社会主义公德和死者生前的愿望。
另外,需要说明,父亲再婚,其再婚配偶才是法律意义的配偶,而前妻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