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再婚,过世后遗产应该怎样分配?

事情是这样的,我父亲今年和一个女人领了结婚证,婚后没多长时间那个女人就跟我谈到将来我父亲去世后遗产的问题,她说他俩是合法夫妻,我父亲的存款和两套房子她有优先继承权,如果我父亲没立遗嘱以后他所有的财产都跟我无关,我说你是他妻子我还是他亲生女儿呢。她说房子和存款她都要,而且自己是老师不会弄错,要我不用费力去查资料。
我父母在9年前离婚了,我判给了我妈。当时是在法院办理的离婚手续,房产证上户主写的是我爸的名字,离婚协议里有一条是写这个房子他俩谁也不要,留给我,但是一直没办理过户手续。另一个房子户主是我奶奶,但是直到我奶奶去年过世我爸也一直放在那里没管。
我和父亲感情一直很好,他每天生活得很快乐。直到这个女人的出现,现在我和她的矛盾已经是公开的了,父亲夹在中间很为难也很难过,我能理解他,如果立了遗嘱或是将房产过户肯定会影响他们的夫妻关系,他要负起做丈夫的责任,毕竟没有哪个妻子愿意丈夫过世后一分钱都不留给自己。他俩之间没有什么矛盾冲突感情不错,现如今不立遗嘱的话又担心我会有想法。本来我根本没意识到父亲以后的问题,父亲找到了后半生的幸福,我本应该高兴,可是现在这个问题既然提出来了就无法回避,他不快乐,我也高兴不起来。朋友帮我分析事情的利弊,这个女人还有个随前夫生活的儿子,将来她继承了我爸的遗产间接也有那个孩子一份。大家都劝我让我跟她争,与其让我爸一时郁闷也不能便宜了那个女人。说实话面对趾高气昂的她我很气愤,但是考虑到我父亲又犹豫了。在做决定前我想弄明白几个问题,请大家不吝赐教(别复制粘贴一大篇):

1、如果将来我父亲过世了,这个女人说的话有法律依据吗?
2、如果我父亲不写遗嘱,也不将房子过户给我。那么是之前他和我母亲的离婚协议有效,这个房子只有我有权继承;还是应该将房子给他现任的妻子继承,或者我和这个女人按一定的分配方法两人各继承一部分呢?另外存款之类的东西应该如何分配?
3、我奶奶的房子只有我爸有继承权还是我和我爸都有?
4、继承遗产需要交税吗?如果要交应该是百分之多少?

  1、“如果将来我父亲过世了,这个女人说的话有法律依据吗?”:这是她的美梦,实现不了的!
  (1)她俩是合法夫妻,也只能是:在他们结婚后取得的财产中,如果他们没有书面的(必须是书面的)约定财产归谁所有的特殊约定,结婚后你爸和她取得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你爸去世后,【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肯定是归她、与你无关】;另一半是你爸的遗产:你爸的遗产如何处理,如果你爸有遗嘱如何处理,按遗嘱办;如果没有遗嘱,你爸的遗产应由你、你后妈共同继承,你俩平分(你爷爷奶奶似乎都已经去世?如果你爸去世时还在的话,你爷爷奶奶也和你、她有相同的继承权)
  (2)你爸的遗产:包括你爸再婚的婚前个人财产+再婚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

  2、关于那两套房子:
  (1)一套是你爷爷奶奶的财产,应由你爸和你爸的兄弟姐妹共同继承,如果你爷爷奶奶只有你爸一个儿子:这房子是你爸继承的财产了:如果你爷爷奶奶是在他们再婚之前去世的,这房子全部是你父亲的再婚婚前个财产,在你父亲生前,房子如何处理、给谁不给谁,全凭你父亲说了算、她没有干涉的权利;但如果你奶奶是在他们再婚后才去世的(你爷爷奶奶去世的时间,会影响房子是否有你后妈的份额的问题,希望你把这个问题补充清楚),这房子中你爸继承到的份额,在你爷爷奶奶没有特别说明只给你爸一人时,是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要先分出来归她,另一半才能由你和她共同继承。
  (2)另一套房:是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协议中说房子归你,这协议对你父母两人都有约束力,这房子应当是你的财产、而不是你爸的财产了。

  3、建议你:为了免除后患、也不给那女人以幻想,让你妈妈尽快找你爸,带上离婚协议、房产证、你父母的身份证、和你的身份证,到房管局将房子过户到你名下:过户后房子就完全是你的财产了。
  如果不过户:房子在法律上还是你爸的财产,你爸可能处分(出售或赠与或以遗嘱指定由她或其他人继承),那时虽然你有权凭离婚协议向你爸要回房子或是赔偿:你不认为会给你和你爸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更大的伤害吗?

  4、关于存款:
  (1)如果能分清是你爸再婚前、还是再婚后的财产还好办些:再婚前的存款是你爸的婚前个人财产,去世后全部成为遗产;再婚后的存款,在他们没有特殊约定时是夫妻共同财产,其中一半归她、另一半是你爸的遗产,在没有遗嘱时由你和她共同继承、一般是均分。
  (2)如果到时你无法证明哪些是你爸的婚前存款: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她能先分走一半、再和你继承另一半属于你爸的遗产,想一点不给你,除非你爸有遗嘱不让你继承!

  5、
  (1)“这个女人还有个随前夫生活的儿子,将来她继承了我爸的遗产间接也有那个孩子一份”:是。

  (2)“大家都劝我让我跟她争,与其让我爸一时郁闷也不能便宜了那个女人”:也极是。

  6、“如果我父亲不写遗嘱,也不将房子过户给我。那么是之前他和我母亲的离婚协议有效,这个房子只有我有权继承;还是应该将房子给他现任的妻子继承,或者我和这个女人按一定的分配方法两人各继承一部分呢?另外存款之类的东西应该如何分配”:
  (1)你父亲不写遗嘱:他和你母亲的离婚协议也有效,你有权在知道这离婚协议内容后2年内要求你父母将房子过户到你名下,如果你父亲不协助过户,你可以起诉到法院。注意2年的诉讼时效。
  (2)你父亲不写遗嘱:这房子他可能会处分,但你可以主张他的处分无效、或者是让你父亲赔偿:建议你尽快去让你母亲为你办户,不要再因此给你家添麻烦了,你累你爸也会烦,既然离婚协议中已经约定,为什么还要放着让你后妈生贪心呢?!!!
  (3)存款如何分,上面已有。

  7、“我奶奶的房子只有我爸有继承权还是我和我爸都有?”:
  (1)只有你爸、和他的兄弟姐妹有继承权。
  (2)你无权继承你奶奶的财产:除非是你奶奶有遗嘱让你继承、或者你爸在你奶奶之前去世时你代位继承。
  (3)另外:注意你爷爷奶奶去世的时间:如果是在你爸再婚之前,这房子只是你爸的个人财产,在你爸生前与她无关、你爸去世后没有遗嘱时,整个房子全部由你和她平分。

  8、“继承遗产需要交税吗?如果要交应该是百分之多少?”:我国目前还没有开征遗产税,楼上朋友说的只是草案,还未实际开征,不用考虑这个。

  最后郑重提示:尽快将你父母的房子过户到你名下,可以免去许多烦恼。

  呵呵,虽然也是“一大篇”,但没有一个字是复制的。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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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7-27
一、先将父亲的遗产从与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分离出来,在父亲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然后由父亲的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
二、法律依据:《继承法》 第二十六条 【遗产的认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第十三条 【遗产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第十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7-04-15

    首先,如果属于以下情况可以适用法定继承相关规定进行财产分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被继承人生前未与他人订立遗赠扶养协议,或虽订立遗赠扶养协议,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协议已失去法律效力的。

2、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遗赠,或虽立遗嘱、遗赠,但只处分了部分遗产,或所立遗嘱、遗赠无效或部分无效的。

3、遗嘱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

4、遗嘱继承人放弃遗嘱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领遗赠的。

5、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人丧失遗赠受领权的

如果不是以上情况,财产按照遗嘱,遗赠等书面表示进行分割。

    其次,如果按照法定继承,我国继承法有如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第十二条,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抚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最后,继承的份额问题。

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各自应当继承的份额,在各国的继承法中一般规定为等量均分,在中国,同一顺序继承人分配遗产份额,应当首先照顾缺乏劳动能力和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还应考虑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尽扶养义务状况和各继承人的生产、生活状况。如果情况相近或者继承人协商一致,也可以平均分配。对于婚姻、血缘关系以外的受死者生前扶养的未成年人和无劳动能力人,或者扶养过死者的人,他们虽然不是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但是为了维持他们的正常生活,鼓励相互扶养,应当从遗产中分给他们一部分,在经济上加以照顾,体现社会主义公德和死者生前的愿望。

另外,需要说明,父亲再婚,其再婚配偶才是法律意义的配偶,而前妻不是。

第3个回答  2009-09-15
一、
这位“老师”说的话不是很对。

1.继承权没有“优先”和不优先之分,就你提供的材料,就她和你有继承权,而且继承权平等。只要你父亲没有立遗嘱把财产都给她,你们平等。

2(对您的问题3).另一房子的户主是你奶奶,你奶奶过世了,遗产继承是给你的父亲,所以算做你父亲的财产。(鄙视楼上的,乱说,看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3.离婚协议的性质是民事合同,但是在房子没有过户登记之前,所有权并不转移,就是说,这个房产的所有权,一半是你父亲的,一半是你母亲的。你父亲的那半,那位“老师”才有继承权。(法律规定,不动产所有权以登记为准)
但是,由于有离婚协议的存在,您已经拥有该房子的债权部分,只不过所有权没有转移给你,就是说,就算最后房子要你们两分,你也可以要求卖掉,然后获得所有房款。

相关依据是:根据《婚姻法》解释(二)第8条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财产分割协议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4.(对您的问题4)中国没有遗产税之相关规定。无需纳税。(鄙视楼上的,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里找一条遗产税的给我看看)

PS:请您注意这几点:
1.一定要注意您父亲所立得遗嘱,如果他立的遗嘱,您已经成年,那就必须按照遗嘱的内容处理他的财产。(遗嘱的效力为最后一份效力最大,公正过的遗嘱为最高效力)
2.厘清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存款你父亲结婚前有多少,收集证据,那是不算夫妻共同财产的。
3.各类的证据收集:房产证,你父母的离婚证,离婚协议书等等。
4. 如果正常您父亲过世了,财产这样分割:

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只有一半是你父亲的遗产,你,“老师”、你弟弟,三人平分。
你母亲的财产没有其他继承人的话,归你所有。
第4个回答  2009-09-15
我尽量简单回答你:
1、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内取得的收入,事先无明确约定的,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财产及双方事先约定的婚后财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被继承人的遗产包括其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中属于其个人的部分;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为遗产第一顺序继承人,依法享有平等的遗产继承权。
因此,那个女人的话明显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毫无法律依据。

2、你父亲在离婚时签订的离婚协议,是离婚双方自愿签定的协议合同,也是你父亲自愿处置其个人财产的一种方式,可依法理解为“早期遗嘱”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你继母无权要求房产的继承权。至于其余属于遗产的部分,在没有明确遗嘱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依照继承法的原则,由你和继母平均分配。

3、对于你奶奶的房产依照继承法的规定,你父亲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可以继承遗产,而你在法律上无权继承,若你父亲先于你奶奶去世,你才可以通过“代位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继承权;如果你奶奶没有明确表示该房产仅属于你父亲个人财产的情况下,那么该房产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4、不知道你父亲的遗产总额和当地的实际征收标准,无法做出明确回答。
根据2004年9月21日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第一条的具体规定,中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其全部遗产(包括国内和国外)必须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外国公民死亡(含宣告死亡)时,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遗产部分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征收遗产税。
第六条第四款规定:“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第七条规定:“遗产税的免征额为二十万元。”
其余具体内容你可以查询相关资料,以为参考。

PS:除了这些以外,我不知道你所说的“房产”是否就是你奶奶的那套?如果是的话,那么我猜测很有可能在你父母离婚时,该房产仍属你奶奶所有。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双方协议内容不得针对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因此极有可能造成该协议无效(除非该协议内容经过你奶奶的公开确定和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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