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学生转学手续如何办理

如题所述

1、学生因家庭住址及户口迁移而确需转学到城区市内他校就读的,由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 班主任签字后,学校教导处填发“转学联系卡”,交学生家长自行联系,接收学校同意招收后再到学校办理转学手续。

2、学校须收存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学生联系卡”正联,再开具“转学证书”,并将学籍卡(含学生学号)、学生手册、健康卡等学籍档案材料由家长交转入校管理。

3、学生需转到市外学校就读,由家长写出“转学报告”,经班主任签字,学校教导处盖章后,到区教育行政部门主管登记盖章交回学校,学校方可出具转学证书,办理转学手续。

扩展资料:

申请材料

(一)转入航空港区需提供材料

非港区户籍学生所需材料

1.家长手写的转学申请

2.户口本(首页、学生页)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一方在港区的务工的劳务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在港区的居住证(郑州市区户口无法提供)或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小学毕业证(初中办理转学需要)

6.全国学籍卡

8.由转入学校提供的全国学籍、郑州索特学籍各一式四份的转学证明

港区本地户口(回原籍上学)所需材料

1.家长手写的转学申请

2.户口本(首页及学生页)原件及复印件

3.小学毕业证(初中办理转学需要)

4.由转入学校提供的全国学籍、郑州索特学籍各一式四份的转学证明

(二)转出港区需提供材料

本地户口或外地户口非回原户籍地上学转出所需材料

1.家长手写的转学申请(本地生要注明承诺放弃本地学位)

2.户口本(首页、学生页)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在转入地工作的劳务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在转入地居住的居住证(郑州市区户口无法提供)或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由转入学校提供的全国学籍转学表及郑州索特学籍各一式四份的转学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中、小学学生转学办事指南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普通中学转学指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8-11

申请材料

(一)转入航空港区需提供材料

非港区户籍学生所需材料

1、家长手写的转学申请

2、户口本(首页、学生页)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一方在港区的务工的劳务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在港区的居住证(郑州市区户口无法提供)或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小学毕业证(初中办理转学需要)

6、全国学籍卡

8、由转入学校提供的全国学籍、郑州索特学籍各一式四份的转学证明

港区本地户口(回原籍上学)所需材料

1、家长手写的转学申请

2、户口本(首页及学生页)原件及复印件

3、小学毕业证(初中办理转学需要)

4、由转入学校提供的全国学籍、郑州索特学籍各一式四份的转学证明

(二)转出港区需提供材料

本地户口或外地户口非回原户籍地上学转出所需材料

1、家长手写的转学申请(本地生要注明承诺放弃本地学位)

2、户口本(首页、学生页)原件及复印件

3、父母在转入地工作的劳务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父母在转入地居住的居住证(郑州市区户口无法提供)或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5、由转入学校提供的全国学籍转学表及郑州索特学籍各一式四份的转学证明

转出学生回原籍上学所需材料

1、家长手写的转学申请

2、户口本(首页及学生页)原件及复印件

3、由转入学校提供的全国学籍转学表及郑州索特学籍各一式四份的转学证明 

扩展资料:

1、学生因家庭搬迁等情况要求(在市内)转学的,学生本人及家长可持变动后的户口及住房证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校长及有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学校可办理转入、转出手续。

2、特殊情况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家长提出申请后,由校长批准并且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转出转入。

3、其它情况一律不予转学。

4、毕业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转学。

参考资料来源:郑州市政务服务网-中、小学学生转学办事指南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2-16
1、初中学生在毕业学年下学期,高中学生在毕业学年下学期,高中学生在毕业学年内、不办理转学手续;在一个区范围内,不办理初中转学手续;在市区或一个县(市)范围内,不办理高中转学手续。
2、市区户口,无特殊原因,在外地借读,学籍由外地转回郑州者,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手续。
3、因特殊情况,在外地借读,要求转回学习者,必须带家长工作单位出具的借读原因证明、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薄,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分到缺额学校。
4、因父母调郑工作,要求转郑学习者,必须带转学证、学籍档案、户口薄(或家长调令、家长单位出具的住所证明),经审查符合转学条件的,分到缺额学校。
5、非本市学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方可在我市借读:父母双方出国工作一年以上者;父母双方从事野外工作或其他流动性较大的工作者;父母双方系支援边疆建设者。学生应持有关证件到市教育局办理借读手续。
6、凡要求借读的学生,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持相关证件、材料及复印件向借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在核准班级有余额的前提下,经审查合格后,将借读生统一登记造册,报经学校的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接收借读生。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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