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如题所述

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是《信访条例》确定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是维护信访人合法权益的程序保障。

根据《广东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复查,是指信访人对本省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而提出申请,依法由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该信访事项处理意见及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复查意见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复核,是指信访人对本省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复查意见不服或复查机关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复查意见而提出申请,依法由原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对该信访事项复查意见及有关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复核意见的行为。

扩展资料:

不得申请复查复核的事项

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和《办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下列事项不得申请复查复核:

1、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2、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3、已经终结或者正在处理、复查、复核的。

4、提出意见、建议的。

5、已经超过相关法律政策规定的救济时效的。

6、不属于本省行政机关行政职权范围内的。

7、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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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8
《信访条例》规定信访案件三级终结制。第一个受理信访案件的单位或部门向信访人出具《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后,如果信访人对答复意见不同意,就可以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上一级行政单位提出复查(《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后均注明“如不同意本答复意见,可在30日内向xxxx提出复查”)。复查应提出书面申请,说明为什么不同意答复意见及相应的政策依据,以及有什么要求。复查单位受理后,30日内应出具复查意见。如果对复查意见仍不同意,按照同样的原则,再申请复查的上一级单位进行复核。如果对复核意见仍不同意,信访程序就走完了,信访部门就不再受理了(当然指的是同一个信访事项)。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08-13
就是有人来信访,你核查它的真实性。就是这个,信访复查复核。
第3个回答  2020-09-02
怎么才能在手机上申请复查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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