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限期通知只提前了三天,期间我主动上门缴付,但物业提前下班,无法缴付。(有门卫作证)
并于限期日当日电话联系,却被告知已经上交法院。唯一通融方案是要我不仅支付欠缴部分,还要预缴下半年。所以应诉在所难免。
想了解一下法院这边的流程,并请教有关法律人士,及有此经验人士帮助给些应诉建议。
收到法院的传票和应诉通知书之后应该按照时间和地址去开庭应诉,否则视为放弃了权利,法院还是会缺席判决的。
如果物业公司在提供物业服务过程中存在过错和不足,你可以利用举证时间积极的收集证据进行抗辩。
除此之外,物业公司的诉讼请求应该属于债权,可以查询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支付物业费,拖欠物业费拒不缴纳的,物业服务公司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支付。
扩展资料:
从业主的角度来说,物业费并不是必须要在一年内交清的。如果在买房之时,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了合同,约定了要在一年内交清物业管理费,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则是必须要在一年内交清的。
然而,实际生活中更多的情况下却并没有签订此合同,物业公司向业主提出的缴纳一年的物业费只是一个邀约,业主可以拒绝,转而同物业公司协商,双方订立一个新的合约,重新确定缴纳时间即可。
业主办理入住手续后长期(六个月以上)不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六个月以上)不使用的空置物业,业主应事先书面向物业管理企业说明备案,按规定(约定)公共服务费标准的50%交纳空置物业管理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