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本月有一张税票是21550元,但是没有进项发票,我手头上有其它客户开给我的进项发票,但是这些进项发票是用来开具其它物资的一个抵扣,但是开具其它物资的销项我还没有开,可不可以先拿其它客户的进项发票进行抵扣,不过会计做帐的话是不是就要挂起来,因为21500元的进项是没有的。
每月抵扣认证发票的金额与增值税税负率密切相关,如果税负高,在销项票数额一定的情况下,认证抵扣的进项票相应就越少;
如果税负低,认证抵扣的进项票就多一些,因此,必须根据税务局规定的税负率、本月开具的销项票来确定本月应认证的进项票;
如果本月进项票数额不足,存在缺口,可以延缓推迟开票,不是紧急重要的业务,完全可以下个月份再安排开票。
进项抵扣不必与销项发票一一对应,只要是在合理的经营范围内可以抵扣的进项票,都是可以认证抵扣的。
扩展资料:
根据财税[2004]15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后,支付了相关费用并取得了相关抵扣凭证,但这部分进项税额并不能全部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
所以,我们先将此部分进项税额记入“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然后按有关规定,再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借方,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的已作进项抵扣的固定资产发生非增值税应税行为,应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出。
增值税转型范围内的固定资产发生了视同销售行为,应将这部分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发生中途转让行为,应作销售计算销项税额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的贷方,
如果“待抵扣税额——待抵扣增值税(增值税转型)”有余额,也应等量将这部分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固定资产销项税额)”。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抵扣进项税
我这个月开具的销项发票一共是(含税)40150,可抵扣认证的进项发票是(含税)17800元,根据税负,我还差多少的进项发票?
追答首先你有没有上月的留底,再有你销项和进行的税率都是一样的吗?
如果你没有留底且税率是一样的,那么你还差22350(含税)
你最好是按税额算是最准确的。价税分离以后,单独算税额。
上个月没有多余出来的进项发票,销项和进项都是17%。
追答你用销项税额:5833.76-进项税额:2586.32=3247.44(应交税额)
你还差票面金额:22350元的进项税票。
不然就缴纳3247.44的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