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以后,原单位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但是原单位以没有钱为理由继续拖欠怎么办

如题所述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是更建议向劳动监察投诉。
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经济补偿金等行为的,应当申请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处理。对工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加班费等数额有争议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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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5-06
申请仲裁后的裁决书可以直接要求法院执行,不需要再次开庭
第2个回答  2019-05-06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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