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在单位突然死亡赔付下来78万,然后社保局的说了,没有父母的赡养费,因为他们都退休,想给爷爷奶奶的话,那是你们自己情义,所以我爷爷奶奶现在一分没有。我是这样想的,我爸急诊,丧礼,买墓这些一共花了11万,所以扣除,还有67万,我要给我妈一半,她30万,我还有30,我从我30万里再给爷爷奶奶10万。如果我姑他们让我爷爷奶奶要打官司,这个钱会怎么判,我这样给合不合理?是多了?还是少了,还是法律上就可以不用给,我想自己心里有个数。越详细越好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你如果未满18周岁,社保局还要支付给你抚养费,至18周岁为止。你和你爷爷奶奶一样,都是被抚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