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让协助调查,并不需要确凿的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另外,《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人民警察询问被侵害人或者其他证人,可以到其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必要时,也可以通知其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以上这些规定,为“协助调查”提供了一定的法律依据,但与此同时,法律并没有对于针对作证行为进行更细节性的规定,也没有规定违反这些规定所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
扩展资料: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
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但你要记住,人家如果有证据,或一定意向表明,会强制带进派出所,48小时内,如果没有证据表明你犯罪,就当释放
如果明确掌握犯罪证据,就直接下逮捕令,通缉或逮捕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一般刑事案件,如有警察不方便调查的情况,会花钱请线人出面调查
一般刑事案件,如有警察不方便调查的情况,会花钱请线人出面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