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学前教育研究会近日发出倡议,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尊重幼儿人格尊严,维护幼儿合法权益是法律赋予幼教从业者的职业操守和道德标准。因此,“所有幼教从业者都要坚持践行操守和标准,依法执教,依法办园,保障幼儿身心健康。”
如何进一步加强依法办园、切实保护儿童权益,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研究员张雪梅给了六点建议:积极落实《依法治教实施纲要》,以多种形式加大对学校、幼儿园教职人员全员法治培训的力度,提升教师依法教育及管理的能力;学校幼儿园设立儿童权益保护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儿童保护和安全工作,和家长加强有效沟通;研究制定教育工作者保护儿童的能力素养与行为准则,引导教职员工行为规范,提升服务标准;另外,建立儿童保护事件的跨部门多专业介入工作机制,组织公检法、教育、卫生、医疗、团委等相关部门和社工、法律援助律师、心理咨询人员等专业人员组成个案协调小组,为儿童和家长提供多方面服务,同时引导家长理性表达、依法维权;建立校园纠纷第三方专业调处机制,及时妥善、客观公正在家长和学校幼儿园之间进行沟通调处,化解矛盾。
一、依法治园,学法懂法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幼儿园工作规程》等,这些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发布的关于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成为幼儿园的办学指南和保障,更为我们指明了办园方向。
二、推进制度建设,实施科学有序的管理
制度建设是依法办园的有力抓手,是依法办园的基石。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建立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这些制度。
在制定制度时我们尊重三个原则:合情,合理,合法
(1)加强班子建设,提高团队执行力。
(2)工作超前思考,稳扎稳打
(3)领导干部要以人格魅力,影响带动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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