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典当行需要什么条件和流程

如题所述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

第七条 申请设立典当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有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六)符合本办法第九条和第十条规定的治安管理要求;

(七)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第八条 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流程: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受理后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材料及初步审核结果报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审核批准,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1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接受理的申请,应当在20日内审核批准完毕。经批准的,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

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发证后5日内将审核批准情况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在5日内将有关情况通报同级商务主管部门。

申请人领取《特种行业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

扩展资料:

根据《典当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典当行变更机构名称、注册资本(变更后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除外)、法定代表人、在本市(地、州、盟)范围内变更住所、转让股份(对外转让股份累计达50%以上的除外)的,应当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批准。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在批准后20日内向商务部备案。商务部于每年6月、12月集中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典当行分立、合并、跨市(地、州、盟)迁移住所、对外转让股份累计达50%以上、以及变更后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的,应当经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同意,报商务部批准,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申请人领取《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依照本办法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申请换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第十九条 典当行增加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开业时间或者前一次增资相隔的时间在一年以上;

(二)一年内没有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第二十条 典当行变更注册资本或者调整股本结构,新进入的个人股东和拟任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接受资格审查;新进入的法人股东及增资的法人股东应当具备相应的投资能力与投资资格。

第二十一条无正当理由未按照规定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的,或者自核发营业执照之日起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营业,或者营业后自行停业连续达6个月以上的。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应当分别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特种行业许可证》,原批准文件自动撤销。收回的《典当经营许可证》应当交回商务部。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或者设区的市(地)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收回《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应当在10日内通过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相互通报情况。

许可证被收回后,典当行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参考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典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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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21
  典当行是有金融性质和商业性质的的社会经济机构,有着融资服务功能。这是典当公司最主要的社会功能,是典当行的货币交易功能。此外典当公司还发挥着当物保管功能和商品交易功能,此外典当行还有其他一些功能,诸如提供对当物的鉴定、评估、作价等服务功能。
  《典当经营许可证》是由商务部统一管理,统一监制,实行统一编码的。根据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 《典当管理办法》中规定:申办《典当经营许可证》应先满足设立典当行和设立分支机构的资格。
  一.设立典当行的资格:
  (1)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2)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00万元,但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其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3)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设施和办理业务必需的其他设施;
  (4)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5)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控股。
  (6)符合国家对典当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
  二.设立分支机构的资格:
  (1)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1500万元。
  (2)经营典当业务三年以上,并在最近两年连续盈利。
  (3)最近两年无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4)典当行可以在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内设立分支机构,但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分支机构。典当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典当行承担。
  (5)典当行对每个分支机构,需拨付不少于人民币300万元的营运资金;典当行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总额不得超过典当行注册资本的50%。
  (6)其他规定的相关条件。
第2个回答  2018-01-11
典当行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00万元;从事房地产抵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万元;从事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
典当行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应当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一、典当行所需要的条件
(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章程;
(二)符合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三)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和办理业务必需的设施;
(四)有熟悉典当业务的经营管理人员及鉴定评估人员;
(五)有两个以上法人股东,且法人股相对控股;

二、 典当行经营许可证办理材料:
向省辖市商务局提交材料:
(一)市级商务主管部门对本地区调控指标以内拟新增典当行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典当行设立意见表。
(三)设立典当行初审推荐表。
(四)受理申请人提交的材料:
1、设立申请(应当载明拟设立典当行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股东及出资额、经营范围等内容);
2、出资协议;
3、股东自己出资承诺书原件;
4、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原件(包括银行询证函复印件、进账单复印件等银行出具的出资证明,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出具验资证明日期距申请材料报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日期在3个月以内,资金应当保存在省级商务部门指定银行的验资账户内,直至领取营业执照);
5、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典当行个人股东、拟任法定代表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拟任典当行的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简历及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安机关出具的无故意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任典当行法定代表人没有不良信息记录的证明。
6、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上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会计报表附注及附属明细表,每页需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7、省辖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可的具有法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法人股东出资能力证明原件(要求注明:出资额小于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且在净资产额以内;权益性投资余额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50%,其中房地产开发、投资类企业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80%,担保公司不能做典当行的股东);
8、法人股东的董事会(股东会)决议及营业执照副本(有效期距申请材料报至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的日期在3年以上)复印件;
9、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有效证明文件(承租或者拨付使用期限在3年以上)复印件;
10、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11、所在地省辖市公安机关对拟申办典当行的安全制度及安全防范措施出具的审核意见原件;
12、拟成立公司的全体股东的承诺函原件;
13、国有资产相关管理部门关于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投资典当行的承诺函原件;
14、上市公司投资典当行的承诺函原件。
15、可行性研究报告、典当行章程、业务规则、内部管理(财务会计、内部审计)制度等。
第3个回答  2018-06-13
需要看你是想在哪个地区进行注册,就北京而言,注册典当行需要的条件如下:
1.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为股东实缴的货币资本,不包括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的资本;
2.不少于2个具备投资能力的法人股东,法人股应当相对控股,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
3.法人股东应为内资企业,工商注册时间3年以上且最近2年连续盈利。担保类企业不能作为典当行股东;
4.经营场所符合《典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5.法人股东应在经公开遴选确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财务审计;所有股东实缴的货币资金应存入经公开遴选确定的银行进行验资;
6.符合典当行布局有关要求。
其主要流程为以下5点:
1、提交材料: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初审
2、商务部审查:商务部典当行联合审批工作小组复核
3、办理批件:商务部批准文件和《典当经营许可证》
4、公安机关审查:公安机关审查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5、办理执照:工商局申领营业执照
注册典当行不同于普通公司注册,条件、流程比较复杂,条件不符?材料短缺?别着急,可以找金融商事顾问帮你解决!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也希望能成为你的专属商事顾问。
第4个回答  2019-12-19
本回答根据腾博国际刘先生实际办理经验总结,编写。未经允许严禁转载!!
1.新增典当行法人股东须由经营三年以上且连续两年盈利的法人企业担任。法人股东净资产不得低于资产总额的50%。
2.法人股东为国有独资或控股企业,应当出具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关于国有资本投资典当行的承诺函,同意国有资本进入典当行。法人股东为上市公司的,应当出具承诺函,承诺有义务配合商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核查,主动提供与典当经营业务相关联的有关材料和报表。
3.自然人股东应为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年满18周岁以上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无犯罪记录,信用良好,具备相应的出资实力。
4.股权结构。法人股应当相对控股,法人股东合计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2以上,或者第一大股东是法人股东且持股比例占全部股份1/3以上;单个自然人不能为控股股东。
5.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典当行拟任法定代表人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拟任典当行董事、监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是国家公务员,不得有违法犯罪记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任职资格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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