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司工会经费发给员工的福利费要不要征税?

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福利费是免税项,但我公司工会组织员工去旅游,部分费用由工会出,属于我们员工的一种福利,每年一次,个人按入职时间长短不同负担不同比例的费用,请问高手,我们这种工会负担的部分是否属于个税征收范围?也就是说,这部分要不要交个税?
现在公司HR不知从哪得到一些文件, 说是要作为一种个人所得(因为你个人享受了),按照他们的说法,平时公司工会发的生日礼品,新年抽奖礼品所得也要纳税。鄙公司所在广东佛山顺德区。听说是因为今年地税征收完不成任务,地税下到各公司查税,HR怕被扣一“偷税漏税”的帽子, 就自查后提出来的,公司管理层目前也有两种不同看法,到目前还没有个说法。不知是否合法。

公会负担不属于征收范围 不用交税

福利超过工资总额的14% 确实是要计税
没超是不用交的
但是是工会经费负担的部分不算】

即 个人旅游费+礼品费-工会承担 超过个人工资总额的14%的部分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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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7-28
1、从公司工会经费发放给员工的福利费无需征税;
2、福利费总额超过工资总额的14%的部分,不能税前扣除,需调增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会涉及企业所得税的征收。
第2个回答  2015-05-15
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福利费是免税项,不用交税。
福利费如果超过工资总额的14%,确实是要计税,没超过是不用交的。
第3个回答  2009-09-18
要缴个税的。具体的看地方法规如何规定扣除标准。
第4个回答  2009-09-09
不需要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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