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9-08-24
1,再找一找,确定一下是不是开完后已经交给对方,对于我们来说很重要,但一般不相关的人拿到这个发票也没有用。
2,如果真丢了,也不要紧,根据增值税管理条例,
对于一般纳税人丢失的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你需要先抄税,然后办理你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交给对方让其凭此办理认证抵扣。
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你应给对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购买方可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第2个回答 2009-09-07
跟对方商量,若对方同意作废并补开给你,就没什么问题……但几乎没多少企业愿意作废重开……因为随之而来会有很多问题和程序
第3个回答 2009-09-08
让对方给开一个已抄税证明,然后再把他们公司的复印件给你一份,你就可以了
第4个回答 2009-09-08
到税务局问问,还有什么办法解决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