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人帮忙办事情!现在没有办成,有收据 ,想要回原来的钱。怎么办!
我和朋友托人办事,给了活动经费,有收据,还有第三人在场。
现在我的想法是
1.我想拿回原来的钱,我们现在还在和那个人在沟通,但是,我决心不做这个事情,要拿回钱,
2.如果钱拿不回,怎么办!公安局报案还是起诉。想拿起法律办事情。现在人心隔肚皮。
补充--问题
1.我 我朋友 还有第三人 当时口头上说托办事人办成事情,万一不成了,要无偿的拿出自己现在经营的生意给我们两人,当时我是想拿这个问题给他一些压力好好办事情,但是,没有写进收据里,
2.如果,直接去报案或投诉,担心证据不足的问题,法律需要原告方提供有效证据。听我朋友说可能用这个钱做其他事情了,没有完全用在打通关系上。
3.所以请专业人士或大侠给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