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中的“存货”项目,应根据“材料采购”、“原材料”、“发出商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受托代销商品”等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减去“受托代销商品款”、“
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后的金额填列,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核算,以及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核算或售价核算的企业,还应按加或减
材料成本差异、商品进销差价后的金额填列。计算公式:
存货=材料采购+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生产成本-代销商品款-存货跌价准备
温馨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应答时间:2021-04-13,最新业务变化请以
平安银行官网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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