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一方不同意小孩户口迁走怎么办

如题所述

您好,一般情况下,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户口要随着抚养权走。假如涉及到户口迁出问题,就需要拿离婚证、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到夫妻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迁出;然后拿着离婚证到需要迁入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迁入证明信,并到同地派出所申请准迁入证明;拿到之后,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最后拿着《迁移证》到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登记就可以了。
现实生活中,如果一方对离婚后小孩户口办理存在抵触或拖延等情况,该怎么办呢?
关于这一点有两个办法:
1、协商,先和对方协商,在他的配合下去户籍办理机构办理小孩户口;
2、起诉,上法院起诉的话,可以凭法院的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起诉,要求对方配合自己将孩子的户口迁出去。
当然,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如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和证明等,如果不清楚地方如何办理离婚户口迁移手续,可以到所在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10-26
首先,就该问题而言,当事人必须明白一点,如果您是诉讼离婚,那么没有相关的任何法律规定,双方在离婚后,取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利将孩子的户口迁出。原因是,虽然夫妻双方离婚,但是双方作为孩子合法监护人的身份是无法改变的。所以,作为孩子的监护人都有抚养和教育孩子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说,双方在离婚后,关于孩子的户口迁移问题,应该本着协商解决的原则进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那么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但是起诉方必须能够证明,孩子的户口随其迁移,对孩子有利。
另外,公安机关作为户籍的管理机关,当事人有权直接到公安机关了解户籍政策,公安机关有告知的义务。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规定,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孩子不一定要跟随另一方将户口迁走,这并不是硬性规定,所以另一方不同意是没有办法迁出户口的,想迁出户口,必须要经过对方的同意才能进行。
但如果您是协议离婚,可以在协议中,将这个要求作为条款之一,并且明确违约责任,如:一方不配合办理过户,逾期一日,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1000元。以此来约束双方履行。如果,对方仍不履行,可以以离婚协议,起诉对方要求履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12-08
夫妻离婚,如果有小孩,肯定就是小孩跟其中的一方。
如果不是协商好的,那也是法院判的。既然这样,小孩的户口肯定随着监护人走,另外一方同不同意他都一定会迁走。
你会问这样的问题显然是离婚协议没有讲清楚,而且你这个不是法院判的,如果法院判的不让牵扯那是犯法的。
户口不能说明什么问题,小孩事实跟哪一方,拿着离婚证拿着离婚协议书,就可以去户籍所在地办理。
清官难断家务事,离婚没离彻底肯定也是烦。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8-12-06
如果是法院判决孩子归你抚养,可以持法院的判决书直接到派出所(向户籍民警说明情况)申请办理孩子的户口迁移。
但至少到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该如何处置,也没有由法院强制执行户口迁移的成功案例,目前属于一个法律的盲区。
没有太好的方法,只能建议在无法得到对方协助及拿到户口簿的情况下,到孩子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去,请求户籍警依据判决书判决内容,为孩子进行户口迁移。在派出所不予办理且不明示办理 程序时,可以向派出所的上一级机关投诉,请求干预并明确办理程序,以期孩子的户口能够早日得到迁移。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