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车车票有哪些法律作用?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8-01-21
‍‍‍‍依《合同法》规定,运输合同是指承运人将乘客或者货物从起运点运输到约定的地点,乘客、托运人或者发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因而,出租车客运合同即:承运人和乘客之间达成的,由承运人以出租车为运载工具将乘客及其行李安全运送到目的地,乘客支付运费的合同。作为运输合同的一种特殊形式,出租车客运合同当然具有运输合同的一般共性,但是同时,它也有其自身的特性。其一般共性表现在,它是双务、有偿、诺成合同。在出租车运输合同中,承运人(司机)以承运乘客及其货物(行李)为条件收取运费。而乘客在享有司机提供的这一权利的同时,负有履行支付相应运费和有关费用的义务。一般来讲,出租车运输合同的成立并不需要客乘双方订立书面合同,只要双方达成运输的合意,合同即告成立,至于其个性,出租车客运这类特殊运输合同显著的特征,在于其运输方式的便捷灵活性及合同形式的不要式性。所谓不要式是指这类合同的成立并不以双方有书面协议为条件。虽然在运输过程终止时,承运人会给乘客一张客运发票,但该票据是承运人单方提供的,而且其内容仅仅说明承运人的情况并末列明客乘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以它并不是合同,其法律效力应为合同终止的证明或合同得以切实履行的证明,至于出租车客运合同的便捷灵活性的特点明很明显的,如从事市内运输的出租车多采用“招手即停,上即走”的运输方式,而不是采用定时定点的方式,它的运输目的地由乘客决定,因而相比铁路、航空等运输方式,它就无须乘客事先购票和耐心候车等。
中国有关汽车的政策、条例、行政法规有:①《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其中第五章“准入管理”明确强调了汽车产业的法制化建设的要求,不符合相应技术规范强制性要求的道路机动车辆产品,不得生产和销售。②《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③《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④《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管理条例》。⑥《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⑦《报废汽车回收管理办法》。⑧《汽车贷款管理办法》另外,与道路车辆相关的政策还包括大量的政府部门规章、文件,例如:①《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2004)。②《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③《关于在全国开展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④《关于开展资源节约活动的通知》。⑤《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⑥《关于汽车工业结构调整意见的通知》。⑦《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⑩《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⑾《关于进一步加强车辆公告管理和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⑿《关于微型汽车执行新标准的有关事项的通知》等。‍‍‍‍
第2个回答  2018-01-21
‍‍交强险---这是为了保障别人的基本权益的最低保障,比如撞死人了,,你穷的叮当响赔不起又没有上别的保险,交强险给受害者点安葬费,你该付的法律责任都得付,这是强制缴纳的保险。车损险----出车祸了,车报废了,车磕碰了,甚至划痕都可以走车损,修车自己少花钱,配合不计免赔你可以不花钱修车,也是最重要的保险。第三者责任险----你把人别人一百万的车撞了,修车要50万,或者撞死人了要赔偿50万,这个时候第三者就给你赔偿了,前提是你的三者险保的是五十万.强盗险------顾名思义,车被抢了偷了后赔偿给你的买车钱,按照你的汽车折旧算。司机责任险和乘客责任险----你自己开车出了事故,你自己和旁边的乘客受伤了,赔偿给你们的保险。玻璃单独破碎险、划痕险、自燃损失险、涉水行驶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车辆停驶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这些也一样顾名思义。不计免赔----比较重要的险种,比如撞车了你的责任,车损只赔偿给你一部分,有了不计免赔就可以全部赔偿给你。‍‍
第3个回答  2018-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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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核心提示:客运车车票是表明承运人有运送其持有人义务的书面凭证,也是收到旅客乘运旅费的依据。下面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太原客运车车票的法律作用。

  《合同法》第294条规定:“旅客应当持有效客票乘运。旅客无累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入可以拒绝运输。”

  客票是表明承运人有运送其持有人义务的书面凭证,也是收到旅客乘运旅费的依据。无论哪一种运输方式,旅客均须凭有效客票才能乘车、上船或登机,除特别情形外,不能无票乘车、上船、登机。客票是旅客乘坐的票证。从法律意义上说,客票是证明客运合同的唯一凭证。客票上记载旅客所要到达的车站(码头、机场)的名称,旅客的座别,乘车的有效期限,旅客给付的运费及其他费用。

  因而,客票确认了客运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当事人履行了票面的记载事项,也就履行了合同的基本义务。旅客必须按照客票上载明的车站(码头、机场)与座别进行乘坐。旅客如果乘坐超过了客票所标明的运程,或者不按客票所标明的座别乘坐,应当补交相应的欠款或运费。承运人在办理这些旅客补交票款的事情时,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办理,不得任意提高票价,加收票款。

  旅客必须持有效客票乘运。承运人有权在运送期间对旅客验票。承运人验票时,发现旅客无票乘运、超程乘运、越级乘运或者持失效客票乘运的,可以责令旅客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交付票款的,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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