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底薪,简单来说就是当完成了单位每个月制定的业绩量才能拿到的底薪。与公司获利无直接联系。一般而言我国大部分工资都是由责任底薪+奖金+补贴所构成,责任底薪远低于人均生活水平。如果有公司将固定工资改成责任底薪+补贴形式,不要去。而当月带来净利润的百分之多少算合理这个是没有固定答案的,推荐实行弹性制。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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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底薪的意义:如果达到公司提出的所谓业绩标准,才能拿到底薪和这部分业绩的提成,如果达不到,那么就要扣除或者不给底薪,只给这部分业绩的提成,但是有上面《劳动法》的原因,必须达到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所以比如:责任底薪1000+销售额提成10%,业绩标准是达到10000元销售额,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1200,结果你做到9900,他就有理由扣你底薪了,但是全扣了就达不到1200的最低工资标准,所以扣部分。
第十一条 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第十二条 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三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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