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的审批权是国家发改委,还是已下放到省发改委?

如题所述

是国家发改委。

国家发改委有官员表示,目前各个地方修建轨道交通、城际铁路的热情很高。此前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和城际铁路项目的审批权,均为国家发改委所有。城市轨道交通项目审批权下放地方后,城际铁路审批权是否下放还在观望。建议在审批上述两个项目时,国家及地方政策部门,在研究、评估和评审过程中,需要慎重对待。

国家发改委下放地铁审批权限,对地方地铁更好更快发展具有推动作用。以往,到国家发改委办手续比较复杂,时间比较长,下发到省一级以后,速度可以大大提高。由省一级政府决策是否建地铁,已建地铁是否做局部规划和调整,则更具因地制宜的判断。

关于地铁审批权的问题,需要分层次说明:

第一,轨道交通建设规划依然需要国家批复,如宁波第二轮建设规划(2013-2020)于2013年11月获得国家批复。

第二,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自2014年起一般情况下已由各省发改委自行审批。鉴于宁波市为副省级城市和计划单列市,我市轨道交通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除环评等个别专题外,审批权限已在宁波市发改委。

第三,工程初步设计审批权限一直在市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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