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签订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协议公司还可以以失职为由拒不支付吗

如题所述

  不可以:
  1,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除了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的情况,都需要给付经济补偿金;
  2,如果公司拒不支付的,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注意时效,一般应在发生争议之日起,1年内提出)。
  2,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还可以起诉。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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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11-07
如果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的,那么公司又以劳动者失职拒绝支付经济补偿的,那么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申请赔偿。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5-11-18
不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补偿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公司有履行协议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用人单位履行协议。
协议:在法律上是合同的同义词。只要协议对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作出明确、具体和肯定的约定,即使书面文件上被冠以“协议”或“协议书”的名称,一经双方签署确定,即与合同一样对当事人双方具有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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