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苹果的主要荣誉

如题所述

灵宝因苹果产业的高速发展先后被国家确定为出口苹果及果汁质量安全示范区、优质苹果商品生产基地、无公害苹果生产示范基地和优势苹果产业带;荣获“中国优质果品基地十强县(市)”、“中国优质苹果基地(县)市”、“中国果菜加工十强县(市)”等称号。
1985年10月 原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同志视察灵宝时,高度赞扬了灵宝苹果,并题词发展苹果和大枣,家家富裕生活好。  1989年4月 在全国11个省(市)协作区苹果鉴定评比中,灵宝红富士获同类产品第一名。  1998年 灵宝苹果被中国果协授予“中华名果”称号;  2002年8月 该市30万亩苹果通过国家验收,获无公害农产品标志。  2003年7月 灵宝苹果获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原产地标记注册证书”;  2004年1月 “岭宝”牌苹果荣获“河南省名牌产品”称号;  2005年 灵宝苹果成功加入全球最具影响力的地理标志组织 ——欧瑞金;  2006年 灵宝苹果荣获“中国名牌农产品”;  2009年 灵宝苹果先后荣获“河南省十大最具影响力地理标志产品”、“中国十大名优苹果”称号;  2010年 灵宝苹果荣获“第八届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金奖产品”和“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价值百强”称号,品牌价值41.10亿元,居全省农产品品牌价值第一位、全国第11位。  2011年 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报告,“灵宝苹果”品牌价值再次升值,品牌价值达43.27亿元。  2012年 灵宝苹果获得首批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2012年 在首届中国森林食品交易博览会上,灵宝SOD苹果荣获国家级金奖。  2012年 经中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评估,“灵宝苹果”品牌价值达44.11亿元,居全国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价值第14位、县市级苹果类第一位,其次是陕西洛川苹果、山东栖霞苹果。  2013年 亚洲品牌协会暨中国品牌年度总评榜颁奖典礼在北京举行,灵宝苹果经(ABAS)专家系统委员会评审,荣获“中国生态原产地知名品牌”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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