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分居五年了可以一方在居住地办离婚手续吗

我跟老公分居五年了可以一方在居住地办离婚手续吗

  首先,如果双方都同意离婚那么可以选择协议离婚,根据新《婚姻登记条例》第10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也就是说协议离婚的地址必须是当事双方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民政局婚姻登记中心。
  其次,如果采取诉讼的方式离婚,那么想离婚的一方必须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1条 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十二条规定, 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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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09
据说,分居2年是法律离婚条件之一!但我国现在貌似分居登记不完善!

只要能证明你们分居五年了,就可以离婚!
但如果你老公活着,有独立思考能力,就需要通知他,至于在哪里办离婚手续,你可以去当地民政局询问一下!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6-05-09
法院起诉
第3个回答  2016-05-09
应该可以吧
第4个回答  2016-05-09
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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