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遗失用复印件可以办税务登记证吗

如题所述

  身份证复印件是不能办理税务登记证的,是需要原件的。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 纳税人在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向税务机关如实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
  (一)工商营业执照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二)有关合同、章程、协议书;
  (三)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业主的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证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有关证件、资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
  如果身份证丢失则应该带上户口本去办理新的身份证,在办理期间如果需要使用身份证的,可以办理一个临时的身份证,带着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也是可以办理税务登记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居民身份证管理办法》
  第二条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第三条 临时居民身份证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具体程序是:
  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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