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子感情破裂 性格不合 不能再一起生活 我提出离婚

与妻子认识三个月就草率结婚了,到现在为此都有三年几,在这三年里面,妻子不工作没收入,我负担太重,经济上压力大!而且感情生活很痛苦,性格不合适,感情渐行渐远,于是我提出离婚,但她却死缠烂打不肯离,还以死相逼,我跟她说诉讼离婚,她更加疯狂,要生要死,后来她走外面住了,我以为她会冷静,谁不知她发了很多所谓爱我的短信给我,还发了些淫秽内容,我觉得她好变态,所以我更加坚定要与她离婚,我真的不能跟这样的人再在一起!我和妻子没有儿女,也没有房产,也没有债务!就像是有结婚证的情侣!!请问我能离婚的机会大吗!!真的想尽快处理这事,不想跟这样的女人一起!!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院能不能判离婚,你自己对照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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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11-27
你可以起诉离婚,但你说的情况如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不会判离。法院第一次不判离,你可以在一年后再起诉离婚,期间未与对方同居,法院基本判离。追问

半年吧,不是一年吧

追答

是一年。法律规定。

第2个回答  2014-11-27
可以的,到法院申请吧。
你这样描述,已经没有啥意义了。
不过,也得检讨自己,在这段过程中,是否有改善的地方。毕竟,你还要面对以后的生活和家庭。
做男人,不能逃避。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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