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可以多次司法拘留吗?

具体案情是欠钱不还,但是确实没钱还,被告到法院以后,结果被拘留15天,第一个困惑就是实在没钱还不是说不会拘留的吗?然后还有个问题就是拘留15天以后,没钱还,法院会不会又拘留15天,因为查了一下貌似没有规定司法拘留的次数,难道可以隔一段时间又拘留?一段时间是多久?

欠钱不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法院可以司法拘留,但拘留的时间不超过15天,也不会多次拘留,但根据债权人的请求可以强制执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九十条规定,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对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赔偿损失;

(八)支付违约金;

(九)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赔礼道歉。

以上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适用上述规定外,还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十万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五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被拘留的人,由人民法院交公安机关看管。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承认并改正错误的,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提前解除拘留。

扩展资料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一)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的;

(二)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的。申请书应当写明请求给付金钱或者有价证券的数量和所根据的事实、证据。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参考资料来源: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官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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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2-16

欠钱不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法院可以司法拘留,但拘留的时间不超过15天,也不会多次拘留,但根据债权人的请求可以强制执行。

民事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司法拘留被执行人,虽然没有可以拘留几次的规定,但是一般来说,在一次执行过程中,只会拘留一次。如果没有执行到财产,法院可以终结本次执行。但到此为止并不算完,法院还可以启动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执行,启动后,还是可以拘留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对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五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一百零六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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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11-23
欠钱不还,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法院可以司法拘留,但拘留的时间不超过15天,也不会多次拘留,但根据债权人的请求可以强制执行。
民事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司法拘留被执行人,虽然没有可以拘留几次的规定,但是一般来说,在一次执行过程中,只会拘留一次。如果没有执行到财产,法院可以终结本次执行。但到此为止并不算完,法院还可以启动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执行,启动后,还是可以拘留的。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违反合同或者不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条规定,对承担民事责任的公民、法人需要追究行政责任的,应当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对公民、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五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第一百零六条 采取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必须由人民法院决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法院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6
民事案件的执行过程中,法院可以司法拘留被执行人,虽然没有可以拘留几次的规定,但是一般来说,在一次执行过程中,只会拘留一次。如果没有执行到财产,法院可以终结本次执行。但到此为止并不算完,法院还可以启动第二次、第三次、第n次执行,启动后,还是可以拘留的。
第4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3
拘留分两种,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前者7天,半月就可以,后者15天可以无限延期!换言之,行政拘留可以拘留一个人到死!看你的案子,就是差钱,因为欠钱不还、用行政拘留也合法啊!追问

大哥,你比我还不懂,拘留分行政,司法,刑事,这明显是司法拘留,而且民事纠纷公安局根本不管,怎么会行政拘留呢?行政拘留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欠钱不还根本不涉及违反治安管理啊,这是民事纠纷啊

采纳错误,你这答案还说行政拘留可以拘留一个人到死,这是错误的,同一事实,行政拘留只能一次!这在法律上叫一事不二罚,想想也知道,如果因为打架斗殴被拘留,还能拘留到死,这都相当于犯罪的无期徒刑了,怎么可能呢?希望我不小心采纳的答案不要误导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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