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刚刚从上一家公司辞职,在试用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正常提交辞职

本人刚刚从上一家公司辞职,在试用期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正常提交辞职信辞职的。当初签订的合同不正规,本人也没有拿到合同的副本,明天要去领工资,可是按照合同,我要被扣掉一半的工资。请问这种情况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权益?

劳动者工作一天就应该得到一天的劳动报酬,《劳动法》规定,在试用期提前三日提出辞职申请,就可以辞职,公司扣掉你的工资不符合法律的规定,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仲裁院或劳动监察投诉,索要自己的工资。追问

可是合同已经签过了,其中离职那一条的内容是: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离职,工作天数不满7天要求离职者不予结算工资(包括晚上加班)。满7天未到6个月离职的扣除工资的50%,作为公司的培训费。如果是公司给予辞退的在一周之内结算工资,另承担合同的违约金。我另外一位同事也是在试用期提出离职的,公司不允许其离职,还说你走没有工资结算,然后他们就吵起来了,同事气糊涂了,直接说即使你不给工资我也明天不来了。

追答

用人单位与你签订的这种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的规定,是无效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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