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错换人生28年案,当事人的诉求是什么?

如题所述

近日,错换人生28年案有了新的进展,当事人姚策及其生父生母起诉河南大学淮河医院,索赔273万余元,该案件将在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当事人姚策在医院检查出肝癌晚期,母亲许女士决定用自己的肝救儿子的时候,发现姚策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经过几个月的寻找,许女士找到了自己的亲生儿子,当年在医院两位母亲先后生下孩子,结果抱错了婴儿,两家在酒店见了面,并与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沟通协商,为姚策治病,医院表示走法律途径,愿意承担当年抱错婴儿的后果。

姚策及其家人的要求我很能理解,对于姚策家人来说,这样的事情很难承受,毕竟都是普通家庭,姚策患肝癌晚期,治疗费用是非常庞大的一笔数目,目前姚策正在接受放射治疗,治疗过程很痛苦,病情还在持续恶化,肝癌细胞有向骨、肺等部位转移,姚策也好父母也好,压力都很大,希望医院能够提供医疗资源,尽力为姚策治疗,理解这样的诉求。

当年正是因为婴儿的防护程度不同,姚策未能及时进行乙肝免疫加强措施,因此患肝癌的几率增加,医院并没有就此事做出回应,而是要求走法律途径,于是时间就会拖得比较久,双方都要等专门的调查组对该事件的调查结果,这个结果是庭审的重要证据,目前,医院拒绝和解,双方都在等待开庭审理。

当事人的诉求非常明确,要求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支付姚策及父母郭希宽、杜新枝精神损害赔偿金180万元,姚策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91.7万元,寻亲路费1193.5元,郭希宽误工费11946元,共计27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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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9-11
当事人的诉求是想要获得一笔巨大的财富来治病,这其实也是无可厚非的,因为家人已经面临着巨大的困难。
第2个回答  2020-09-11
当事人的诉求只不过是想要一些赔偿,能够弥补在这28年当中所受的各种苦难,这样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
第3个回答  2020-09-11
财产损失+精神损失。正是因为错换的人生,导致姚策未能及时进行乙肝免疫加强措施,年仅28岁罹患肝癌晚期,这是一件很让人心痛事情。
第4个回答  2020-09-12
姚策及其亲生父母,向河南省开封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共计索赔273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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