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 关于免征增值税的问题..

某制药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现购入原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为400000元,增值税额为68000元,款项已用银行存款支付,该批原材料用于避孕药品和用具的生产。

该公司购入原材料时的会计分录应该为:
借:原材料 468000
贷:银行存款 468000

我知道避孕药品和工具是属于免征增值税的项目,那么增值税不是就不要到原材料里了么?
如果这不是免税项目 正常的会计分录是
借:原材料 400000
营销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0
贷:银行存款 468000

那这免不免税不就是形式上的少个借方科目么? 实质数字没有差别啊?

请各位指教! 谢谢啦!
为什么不是

借:原材料 400000
贷:银行存款 400000

免征增值税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国税总局对属于某一税种中征税范围的项目暂不予以征税,免征税只是某个项目不涉及应纳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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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3-01
差异反应在销售环节。
销售的时候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不确认销项税,不确认销项税这笔业务就没有纳税义务。
增值税法规定:销售的免增值税商品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所以采购的时候才出现: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

原因是购买本批货物支付价款468000元,包含进项税额68000元,但是由于进项税不能抵扣,只能记入采购成本。所以分录是:
借:原材料 468000
贷:银行存款 468000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0-03-01
不一样啊,避孕药品是增值税免税商品,原材料用于免税产品是不能够抵扣的所以分录是
借:原材料 468000
贷:银行存款 468000
不能列进项税额

一般的情况,原材料用于增值税应税产品的生产是可以抵扣的,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来归集。分录是
借:原材料 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0
贷:银行存款 468000

增值税的特点是,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抵税,不重复征税。作为制药厂,你生产的避孕药品是免税产品,不需要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那么他对应的原材料的进项税就不能够抵扣。增值税实施条例里的增值税抵扣范围中就有一条,如果用于免税项目是不能抵扣的。也就是说由于产品免税,导致逐环节征税,逐环节抵税的链条断裂,那么他前一环节的进项不能抵扣。所以就有了你的第一个分录
借:原材料 468000
贷:银行存款 468000
第3个回答  2010-03-01
是你理解的有失误,税法中规定增值税的征收是在销售环节征收的,对于原材料的采购在采购时还是要交的,而你所说的避孕药具是在从制药厂销售时不征,在进购原材料时当然是征收的啦,只不过有进项税没有销项税而已。
第4个回答  2019-11-06
首先,避免项目的确是免征增值税的,也不是说你购进货物的进项税是不交的.也就是说这个进项税是不可以抵扣的,那就应该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然后,我购进的货物,做分录的时候应该做进项税处理.因为你购进的是原材料,用原材料去生产避孕药品和工具.所以,你的进项你得加上.
借:原材料
4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68000
贷:银行存款
468000
而等你用于生产避孕药品和工具的时候.
把己经计入进项税额的税转出去.
借:库存商品
68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6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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