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工资发了2150可是查看个人所得税的时候,工资申报是3600,怎么回事?没有其他保险交

如题所述

1、2019年1月1日,新修改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这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除提高“起征点”和增加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外,还在我国历史上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
2、综合税制,通俗讲就是“合并全年收入,按年计算税款”,这与我国原先一直实行的分类税制相比,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发生了改变。 即将纳税人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合并为“综合所得”,以“年”为一个周期计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3、每月发放工资的时候计算缴纳个税,在年度终了的时候,一般是在次年5月31日前进行本年度汇算清缴,个税多退少补。
4、月薪超过5000元符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扣除三险一金及专项附加扣除以后,在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为个人所得税是超额累进税率,所以每个月税额是不一致的,关键要看个人是否存在专项附件扣除,有的话,是可以少缴纳个税的。
5、个税的个人收入,是应发金额3600元,实发金额2150元是应发金额3600元扣除五险一金,扣除个税后的金额,所以个人收入应发金额3600元是大于实发金额2150元的。是不是由于这个原因造成的,是大家对于收入的理解有偏差导致的。如果确实是应发金额3600元有问题,可以在个税APP里面进行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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