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办理病退,首先要满足一些基本条件:
申请人需为个人窗口参保的下岗失业人员,且因病、非因工致残,经鉴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男性需年满50周岁,女性需年满45周岁,未达到此年龄但因病可办理退职,工龄需达到15年以上。
病退后的待遇方面,基本养老金根据相关文件计算,没有最低标准。病退人员一旦达到正式退休年龄,其养老金计算方式保持不变,不再调整或重新计算。病退和退职在待遇调整时会有不同。
在准备材料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病志,需加盖病案室公章。
诊断书,以及相关影像资料如CT、X光片、彩超等。
办理程序如下:
携带所有所需材料到劳动代理病退窗口填写申请表并盖章。
每年的3月1日-4月20日和8月1日-9月20日,以及4月1日-9月20日期间,将病退鉴定材料送到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险科。
鉴定时需支付150元鉴定费。
鉴定合格后,将鉴定通知单返回到劳动保障代理服务中心病退窗口,完成后续手续。
以上就是办理病退的基本条件、待遇、所需材料和程序,申请人需按照这些步骤准备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