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钱能直接打到卖方账户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4-30
买二手房的购房款最好不要直接打到对方账户上,因为在没有办理完成房产变更之前,都是存在交易风险的。最好的方法是将购房款打入房管局的托管账户内,在办理房产变更之后,由房管局将托管账户内的欠款打给卖家。
以合肥市为例,根据《合肥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服务办法》第八条买卖双方在达成交易意向并签订《存量房交易网签合同》后,和托管银行按照以下程序办理资金托管:
(一)申请托管。买卖双方选择托管银行,托管银行核验房屋权利情况和《存量房交易网签合同》有关信息,并共同签订《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
(二)资金转入。买方将托管协议约定的托管资金转入托管账户(需办理存量房按揭贷款的,贷款银行应当落实贷款资格预审;贷款银行和托管银行不一致的,托管银行应当了解贷款资格预审情况);
(三)纳税办证。办理存量房交易税费缴纳、不动产登记等手续;
(四)资金转出。不动产登记完成且资金全部到账后,按照《存量房资金托管服务合作协议》的规定,托管银行两日内主动告知买卖双方当事人,并及时划转托管资金(办理存量房按揭贷款的,贷款部分应当通过托管账户一并划转)。
关于二手房资金托管的其他规定。
《合肥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服务办法》第十条发生以下情况的,买卖双方应当持相关材料到托管银行办理撤销资金托管手续:
(一)买卖双方在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前终止交易的;
(二)资金托管协议履行过程中,因按揭贷款问题,买卖双方经协商,确需更换托管银行的;
(三)买方或房屋交易总价发生变化的;
(四)其他应当撤销资金托管的情形。
撤销资金托管的,托管账户内的资金按照买卖双方约定划转。买卖双方终止交易的,可在撤销资金托管手续后按照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有关规定撤销网签合同。
以上内容参考合肥市政府——合肥市存量房交易资金托管服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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