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有效期

如题所述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两年。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需要申请并获得《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该许可证由广电总局根据业务类别、接收终端、传输网络等项目分类发放。业务类别包括播放自办节目、转播节目和提供节目集成运营服务等。接收终端涵盖计算机、电视机、手机及其他各类电子设备。与广电总局此前颁发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不同,获得制作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有权独立制作视频内容,而获得视听许可证的企业则无权独立制作视频节目。
申请许可证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 申请报告,包括业务类别、播出标识、传播方式、传输网络、传播载体、传播范围、接收终端、节目类别、集成内容等。
2.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申请表。
3. 从事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业务的内容规划、技术方案、运营方案、管理制度。
4. 提供监控信号的监控方案。
5. 人员、设备、场所的证明资料。
6. 申办机构的基本情况及相关证明文件(如网站注册文件、广播电台、电视台许可证、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新闻业务许可文件等)。
7. 公司章程、营业执照、验资证明(若申请人为企业)。
申请程序为:申请机构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广播电视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经逐级审核同意后,报广电总局审批。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可直接向广电总局提出申请。审批时限为20个工作日。
核发流程如下:地方申请单位将材料报所在地省级广电主管部门,经初审后报广电总局审批。中央直属单位直接向广电总局提交申请材料。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两年。若需续办,应在期满前6个月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续办手续。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