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追尾的责任划分

如题所述

追尾的责任划分如下: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按规定开启了危险报警闪光灯并设置了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5、前车超长且未按规定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6、前车倒车或溜车撞后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追尾事故的责任认定:
1、一般情况下,追尾事故的责任在后车,因为后车有保持安全车距和注意前车动态的责任;
2、如果前车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变道切入后车行驶轨迹并立即减速或停车,导致追尾,前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
3、在特殊情况下,如前车故意制造追尾事故(“碰瓷”),或者前车存在违法行为(如未开启尾灯行驶)导致后车无法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前车也需承担责任;
4、如果追尾事故发生在复杂路段或交通状况下,如施工区域、交通拥堵等,责任划分可能会更加复杂,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5、在多车连环追尾事故中,每辆车的责任划分需要根据各自的行为和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综上所述,追尾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主要根据后车与前车的行为和情况来确定,包括后车承担全部责任、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或事故主要责任,以及前车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