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体系是怎么划分的?

如题所述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法系名词及其解释:
1. 法律体系(Legal system):一个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司法机构、法律程序和法律制度的总称。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法律体系,如常见法系、民法系、穆斯林法系、习惯法系等。
2. 普通法(Common law):普通法是英国及其前殖民地使用的一种法律体系。普通法通常是由法官制定的,通过先前的类似案例来解决争议,称为“判例法”(case law)。
3. 民法(Civil law):民法是源于罗马法的一种法律体系,以法典为主要法律来源,法律体系更加系统化和条理化,它的法律制度主要由立法机关制定,判决依据是法典和法律条文。
4. 刑法(Criminal law):刑法是一种法律体系,用于定义和惩罚犯罪行为,涵盖了诸如谋杀、盗窃、强奸等严重犯罪行为的定义和刑罚。
5. 国际法(International law):国际法是指规范国家之间关系的法律规则。这些规则包括国家主权、国际贸易、国际人权、战争和武装冲突等方面。
6. 司法(Judiciary):司法是指审判机关的总称,它包括法院、法官、检察官和其他法律工作者。司法的职责是解决法律争议并强制执行法律。
7. 立法(Legislation):立法是指通过立法机关制定和修改法律的过程,包括国家立法机关、地方立法机关和国际组织。通过立法,可以制定新的法律或修改现有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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