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我爸出钱买的,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奶的名字,从继承法的角度,我奶的其他儿女是否有继承这房子的权利

基本情况:
1 我家住的房子是我爸出钱买的,但是房产证上写的是我奶的名字
2 我奶的其他子女都分有住房。但是有的已经把自己的房子卖了;有的打算离婚,住在我家里。
3 我们一家三口已经与我奶一起生活了20年。
4 我家的房子马上就要动迁了。
5 我爸把我家的户口和奶奶的户口合在了一起
问题:
1 这种情况,从继承法的角度,我奶的其他儿女是否有继承这个房子的权利?
2 房子动迁时,我家能不能要求换两套房子,哪怕面积会小一些?
3 我的户口已经转入大学所在地,会不会影响到我家动迁时分到的面积?

从继承法的角度讲,不论房子的购买还是居住状况如何,如果在法律上房屋归你奶奶所有,如果其配偶,也就是爷爷还在的话,那么房产有爷爷和所有子女各占一半,子女所占的一半各个子女平分,如果没有爷爷不在了的话,那么所有子女平分。当然,这是在老太太没有立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你家的情况,法律上规定,长期共同居住并承担赡养义务的有权利多继承甚至全部继承,当然如果老太太有遗嘱并且经过公证的话,那么房产的继承将会严格按照遗嘱进行。
所以:问题1,其他子女有继承的权利,但是要视情况而定,遗嘱分为很多种,有律师公证的效力最强。而且时间越近效力越强。
问题2,这个具体需要和房产进行协调,虽然不知道你家现在的房屋面积是多少,但是目前的动迁局势是房子越盖越大,恐怕要两个较小面积的会有困难……
问题3,在法律上,按照目前的情况,你对于奶奶的房产不具有继承的权利,所以,不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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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2-18
1、不动产是登记对抗主义,就是说以房产证登记人为所有权人。
2、你家人可与奶奶商量,动迁时房子置换问题。
3、你户口不在要动迁地,所以不影响动迁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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