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公离婚好几年了协议上说是要给女儿打生活费感觉时间一直没到?

如题所述

既然你们已经离婚了,那么你们双方有权对你们的子女的任何一方进行义务教育和义务补偿,换句话说生活费,这是一项必须的生活费,没有任何的理由可以拖欠的。
如果已经时间到了,楼主就抓紧把钱去给你的子女,如果时间没到的话,你可以正常的去工作,正常的去生活,但是无论怎么样都要好好的。毕竟你们子女很不容易。
他们从小就经历了这种离婚的婚姻,对他们来讲是一种非常不好的情况,所以建议露露你们还是好好的和平相处,给她更好的生活,让他的下半辈子的学习能够有一个着落,也让他能够健康顺利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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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5-15
从你的问题来看,你的老公他是个不信守承诺的人,也是个不负责任的父亲,他应该承担的责任竟然不承担,难道他就差女儿的那点生活费,太不可思议了!枉为人父了!你可以去法院起诉他,让法院判决,使他受到法律的制裁。
第2个回答  2020-05-15

起诉呀,把你前夫告吧,要不就先叫你孩子跟她父亲要!

第3个回答  2020-05-15
离婚是谁都不乐意发生的事,但因为各种原因分开了,也实属无奈之举,既然分开了就要有个善后工作,比如孩子的抚养费问题,协议只是君子之规,有些人给孩子的钱早就大大超出了协议上的数字,我也有的即使协议上写了,也不会去执行,不是拖延就是各种理由和搪塞,面对这种人,你可以先联系问一下什么情况,如果情有可原,你可以等一等看,如果是我刚说的那种根本就不想给,只能先谈谈,谈不好就法律武器解决了,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他一定会给你的。
第4个回答  2020-05-15
你好,那你可以问问你前夫,而不是在这里问我们啊,你前夫是有经济压力,还是怎样,不给你女儿打生活费,你可以咨询一下律师,要是这样不履行责任的话,是否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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