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3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经批准取得采矿权,并办理登记。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矿产资源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第37条规定,各种形式的矿业权转让,转让双方必须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未经审批管理机关批准,擅自转让采矿权的,由登记管理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