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自己做过的最崇拜自己的事情是什么?

如题所述

我做过最崇拜自己的事是从大一开始独自出去外面边打工边旅行。这对于我的成长来说十分重要,我永远也不会忘记这些日子。既然要夸自己当然要多说几句不怕赘述哈哈哈,比较佩服自己当机立断,说走就走,也不怕吃苦,认定的事就是一直做下去。

首先是大一暑假,我自己通过网上报名参加了大连啤酒节,作为其中的服务员。刚一开始父母是不同意的,那时候因为大连还发生了枪击案,所以父母极力反对,甚至想要在我放假的时候来学校“抓我”回家,以防我自己跑出去。但是,我的家庭有一点令我特别欣慰,就是讲道理。

我给我爸我妈分别发了长达几百字的微信,跟他们讲,我有多渴望踏入社会,想要多接触一些不一样的人,想要了解这个所谓的鱼龙混的社会,同时我希望可以为日后我的简历增添几笔经历。哈哈哈,当时还巴拉巴拉地说自己都成年啦,成年人的生活要自己做主之类的很中二的话。不过都是发自肺腑,而且弱弱地说其实有很多亲戚姐妹都在大连啦,他们也就同意了。后来还是不放心的让我大姐来疏导我,说你想不做这件事的时候随时可以退出来,可以去找她。但是自己决定走的路,我还是决定认真走完。

第一次体验这种完全利益化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心里感觉很别扭。工作时,你拉到的顾客多,老板就喜欢,会夸你,会大把大把地给你红包。我本身不是很喜欢竞争的人,所以常常让着别人,但是这次经历也让我明白,工作就是工作,利益就是利益,生活是生活,别拎不清,别被自己的面子绊倒。然而对我来说印象最深刻的其实不是这些,而是在啤酒节期间遇到的那些人,有看到过喝的不分东西与兄弟相互搀着的,有看到女士醉得笑说胡话却被清醒的丈夫护在怀里的,有见过烂醉如泥瘫倒在路边鲜有问津的……感触良多,酒逢知己千杯少,要珍惜当下吧。

后来是寒假自己去了上海。回想起来还有些后怕,如今新闻这么多爆料大学生被传销组织蒙骗,女大学生旅行遇风险,自己竟然真的跨了大半个中国去了另外一个完全陌生的城市。在上海,我有机会用自己赚的钱游了上海和杭州。也在旅行中交到了一些有趣的人,甚至发现我们有相似的兴趣爱好,读过一样的书,有雷同的见地,不得不感慨缘分的奇妙。独身一人在外,学会了照顾自己,也锻炼了自己的沟通能力。所谓见识广大概就是有很强的包容心吧。同时我也在旅行途中渐渐找回了真实的自己,明确了以后的奋斗目标。

再后来我又去了江西,湖南,河南很多地方,原来我是一个极其慢热的人,而现在,我慢热的点也在降低,越来越熟稔,越来越开朗,连我自己也越来越喜欢自己了。所以说,感谢经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8-03-30

最崇拜自己会理财。也许是小时候家里穷怕了,无论什么事情首先考虑的都是不好的结果会是什么,也就是大家口中的居安思危意识。

当我念大学时,我终于可以自己支配每个月的生活费用了。那时的手机APP并未有现在如此之多,于是,我采用最原始的记账方式,用笔记本记录下每天的花销,根据第一个月的开支情况,做好下个月的预算,就这样,我攒下人生中第一笔属于自己的小钱。

上课之余,我也没有像其他同学一样勤工俭学,而是把时间都花在了学习和社团上,就这样,连续两年都拿到了国家奖学金。虽然只有几千元钱,但是积少成多,聚沙成裘,毕业前夕,我的小金库里也有不到两万元的积蓄。

当时的投资路子也没有现在这么多,因此将这些钱直接在银行里存定期。假期回家时,偶然得知这笔钱有个更好的去处,于是缠着父亲,将我这微薄的积蓄一并给投出去,虽然收益不算特别高,但总好于银行。

走上工作岗位以后,仍然坚持大学里养成的习惯,做好每月的预算,合理消费支出。虽然刚开始时的工资并不高,很多人觉得两三千元完全不够花,而我在合理的安排下,将这份工资分成几份,每月坚持雷打不动的储蓄。

而当其他朋友还在考虑今天去哪里聚餐,明天去哪里潇洒时,我已经开始自己动手做饭过日子。当他们还在游戏人间时,我已经在父母的帮助下,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一间房,虽然每个月背着不小的贷款,但终于属于自己的小窝,再累也值得。

第2个回答  2017-09-30

看看下面文章,你就有答案了。

导读:我记得尼采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你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吗?

奔跑的菠菜

——灵遁者

最近看到朋友圈一个朋友发了动态,她晒出了自己跑步所得的奖牌。并写道:“是什么力量支持着我一路跑来?昨天费时两个小时,把这一堆铁疙瘩拿出来整理。然后再一一装袋封存。”

我看到那铺了一地的奖牌,惊诧不已。甭管什么比赛,每一块奖牌就意味着一场长跑。

与我而言,那是不可能完成的事情。于是我问:“你那么爱跑是因为什么?”

她回复说:“上瘾。现在没瘾了。不过是坚持而已。”

回答简单,也深刻。就像我在《写诗是偶然》中所说的,一开始我写诗是偶然的,后来就习惯了,并坚持下来了。每个人其实从事一项工作都有偶然性,坚持才来才使得这个事情对你而言有了必然性。

昨天我找她聊了一会,聊过之后,更是惊诧不已。我原本以为这是她很多年以来获得的奖牌。我想错了。111块奖牌,是2年多内拿到的。也就是730天里,平均大概7天拿一块奖牌。

可想而知,这两年里她的生活多充实,当然也充满了辛酸和汗水。

她这样形容跑步的感觉:“跑步让我内向的性格变的外向;跑步让我找到自信;跑步让我交到了很多朋友,总之,跑步让我改变了很多。”

我曾对自己说:有意义的事情,总是在无意义的夹缝中诞生。

人的一生必须有坚持的事情可做,不然就真碌碌无为了。

孙杨是游泳健将,在电视中看他和其他选手比赛,好像差距不大。可是当我在《真正男子汉》综艺节目中看他和其他人比赛,那差距真让你目瞪口呆。先让你游到对面,他再下水,你都没有任何机会。

台上三分钟,台下十年功,每个人都可以看到孙杨能力背后的坚持。他可以一辈子以此为傲。可是你呢?当有人问你:“你最自豪的事情是什么?”

如果你答不上来,那现在就赶紧去努力做这样一件事情吧。我这位拿了111块奖牌的朋友,微信名就叫“菠菜”,所以此文标题就是《奔跑的菠菜》。

我相信2年拿到这么多奖牌,她是自豪的。

在这压力很大的都市水泥群落中,我们总是以各种理由来埋葬我们的无限可能。

你佩服歌星,你有偶像,你崇拜将军,作家,钢琴家等等。可是这么多角色里面,你最想成为哪个?想成为哪个就去试试。

你可能从来没有看得上一滴水的力量。可是你却听说过“滴水穿石”。去看看你家屋檐下的石头,体会一下那力量吧。

你是对事实充耳不闻,还是对自己不自信,自己思考吧。但我相信你的力量肯定比一滴水大的多。

相信我,“王者荣耀”火了,但不会一直火。你浪费的时间,很多人都浪费过。不如去做一些让你真正成长的事情。

不以成败论英雄,对于这个时代来说,应该是不以金钱论英雄。

就如我这位朋友,跑步没有带给她金钱,她还为跑步花了不少车路费,住宿费等。但她收获了很多,赢得了很多掌声。

就如我前段时候,还看到的一个新闻。河南卢氏县车照村80多岁老人余向晨,潜心写作60多年。从18岁到现在共创作4000多万字。虽然大部分没有发表,老人也无名气,但这份坚持让我们动容。

各位,4000多万字,是什么概念?我也爱码字,不敢和老先生比。先不说题材和质量,单单这个数量,就我所知,很少有人能匹敌。网络小说家唐家三少,是公认的“写作机器”,现在大概是3千万字的量。

什么叫不以成败论英雄,这就是了。试想想,人人从一开始就想着能不能成功,能不能赚钱,那么很多作品就不会诞生,很多天才就会埋没。

毕竟有很多死后才成名的人。梵高,莫奈,卡夫卡,陶渊明,海子。他们都是身后闻名于世,是因为他们的作品,是因为他们的创作。且他们身前,明明知道这些作品赚不了钱,不受欢迎,还是坚持创作。

人生很短,短到你来不及觉悟。希望此文,至少让你今天有紧迫感。我记得尼采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就可以忍受任何一种生活。”

另一个叫赫尔曼·黑塞的人说:“对于每个人而言,真正的职责只有一个,那就是找到自我。”

奔跑的“菠菜”,奔跑吧!奔跑的“菠菜”一定比餐桌上的菠菜更吸引人。人们会注意到行动起来的你,而不是默默无言的你。

2017年9月27日【西安】

摘自独立学者,诗人,作家,国学起名师灵遁者散文集作品《从今往后》。

第3个回答  2017-10-14

从小我还算是比较听话的孩子,每天都是乖乖的上学,乖乖的放学,回家就是写作业,偶尔会发呆啥的。因为我父母都是公职人员,爸爸是乡镇公务员,妈妈是乡下中学老师,所以我们就住在学校的宿舍里,那时候公职人员工资低,我记得自己上初中的时候,大概是95年,爸爸妈妈的工资每个月大概是300多元,家里两个很能吃的“小子”,日子过的很清苦。

而我就在初中阶段做了自己感觉“最酷”的一件事!

周六凌晨3点偷跑着出去钓鱼,早晨5点回来,然后没有被父母发现!

周五的时候一群小伙伴相约去钓鱼,而我非常想参与进去,但是同学们都知道我妈妈就是这个学校的老师,加上我被家里管的很严,都劝我别想了!那时,我脑子一热说“明天我一定去,只是我们把时间换一下”,然后我提议凌晨3点钓鱼,我说夜里钓鱼一定很刺激。

虽然有个别人表示反对,但是很多人觉得早上3点钓鱼是一件很好玩的事情,所以经过多数人的表决,小伙伴们决定按我的计划行动!

当晚,我定好闹钟,第二天凌晨,我跟哥哥两人从床上偷偷的爬起来,然后跑出去到约好的地方跟小伙伴们碰头,七八个人带着简易的装备就去了小河边,好像又跑到别人家的鱼塘里钓了一会,印象中钓了不少鱼,但我没敢带回家,给其他几个小伙伴们分掉了!

做为一个“好好孩子”,当时做出这种“出格”的行为,一直没敢跟父母说。

如今,我想起当年的行为觉得这是我历史上做的最疯狂的事情了,从那之后,我觉得自己可以为自己想要的东西做出一些决定。但是那时的行为真的很危险,夜晚农村里的路漆黑一片,若有人不小心踩空掉到河里,绝对是无法得救的,我想这也正是父母不让我们去河水边的原因吧。

第4个回答  2017-09-19

   我做过的最崇拜自己的事情就是人生第一次赚到第一笔比较大的钱的时候。

   那是我大学的时候,有一家福州的第三方公司来我们学校所在的城市做问卷调查,一份问卷10块钱,要录音还要留调查人的联系方式。不要以为很好做哦,问卷有四面,而且很多人都是不愿意留联系方式的,那这份问卷就是报废的。

   不过那时候我都比较聪明,都是事先就说了要留联系方式,如果拒绝的人就不做了,才会做白功。而且可能因为我长得比较没有攻击力,所以我的调查过程还是挺顺利的,基本上都愿意配合。而且我在录音的时候会引导他们一下,如果他们思考太久了我会适当提醒一下他们应该进入下一题了,所以我做问卷调查的时候一般没有耗费太多时间。

   因为速度快,所以我一个小时可以做十份左右的问卷,也就是100块左右。那个月刚好比价闲,我一共工作了十二天,赚了五千多块。学生时期的五千多块是很多的,拿到钱的时候,我非常非常地佩服我自己,简直是到了崇拜的地步了,觉得自己非常能干。而且因为没有遇到多少的挫折,想想这一点就必须再给自己多一点的崇拜,嘿嘿。

   但是我这人大手大脚,存不住钱。五千块出去湖南旅游一次,给家里买买东西,还给朋友带了特产,一下子就花完了。不过能用五千块解决这么多的事情,我也是觉得自己很厉害的。总而言之,我这一辈子,能让我自己最崇拜自己的,也就是这一次赚钱了,现在不管赚多少钱,我都不觉得满足,都不崇拜自己,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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