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没有遗嘱的房产,几个儿女其中一个人去世,去世的孩子有分割份额吗?

如题所述

有份额。
综合建议: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继承权的是代位人。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称代位继承权。首先,女儿是父母的法定继承人,属于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具有继承权,但是女儿要是先于父母死亡的,则女儿的孩子可以代位继承女儿应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
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
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
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
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394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
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
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
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
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
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
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
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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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0-01
父母不在了,也没有留下遗嘱。那么,遗产为所有子女平分。人人有份,男女平等。
你说其中一个儿女去世。既然人都不在了,那他应享受一切权力也都随之消失。
按照法律规定夫或妻为第一继承人。也就是说,夫妻一方丧偶,另一方为第一合法继承人,任何人不与他或她争夺遗产。
子女为第二继承人。父母双方不在了,所有子女为合法继承人。
孙子孙女为第三继承人。他们都是顺延的排列顺序。
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2个回答  2019-10-01
当然应该分割了,是姊妹,已经去世了,你不觉得去世姊妹的孩子可怜吗?剩下的另一半你不同情吗?
第3个回答  2019-10-01
据我所知,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在没有父母亲遗嘱的房产,几个儿女其中有去世的人,去世人的儿女们应有顺位继承权,可以分割此笔遗产的份额!
第4个回答  2019-10-01
你好,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按照我国现行继承法,先于父母去世的子女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他应当继承的份额由他的继承人代位继承。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你。如果对我的答案满意,请采纳。谢谢!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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